伟大的人物,其力量来源不是虚矫,也不是文饰,更不是自我吹捧,而是来自真实生活,来自脚踏实地地观察世界、与人相处。更重要的,甚至来自他庸俗的委屈和不得不做的妥协,以及他长期的忍耐和坚守。了解了伟大的真实,我们才能相信真实的伟大。
拍的整体还不错,一群青春正好的年轻人参军,有年轻人的活力也有满满的爱国热情,就是感情戏有点多,有些剧情不合理,高干子弟像努力拼搏改变命运的穷苦人,而草根却像插科打诨投机取巧的纨绔子弟。看了十几集最喜欢肖战的顾一野和排长还有白鹿的胡杨
这一本剧断续读了好多天,其实没有处于一个很专注的看剧状态,同时可能因为风格和内容的陌生,自觉没太读懂。不过也许这正是看剧的魅力所在,你去了解,去感悟,或震撼,或平淡,凝结的都是无数人的人生。 将亡的土司制度、古老的宗教文化、约定俗成的复仇规矩一起勾勒出一个野性、原始、神秘的世界。这个世界于我是陌生的,像蒙着一层面纱,我只模糊看到了它的存在和运转,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我其实一直在思考“夺命现场之迷失”这个标题的意味,因为这个词是有哲理的,甚至有一点“上帝视角”,这和傻子少爷“我”很像。“我”作为麦其土司和汉族女子酒后生下的孩子,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是没有资格继承土司位置的。可“我”又能看到很多聪明人看不到的本质,有着超世之才、世外高人般的清醒,也因此阴差阳错般成为麦其土司的继承人,成为边界地区繁荣的开创者。但“我”也不是毫无欲望,“我”被塔娜美丽的外表吸引,在感情的支配下做事。“我”是一个矛盾重重的人,很多部分像是贾宝玉,作为一块石头,来人世走一遭,见证了一个家族的没落、一种制度的终结、一段历史的演进。“我”的使命好像就是送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最后一程,并和他们一起身归大地。 另一个很突出的感受是——我们在学习历史的时候,总是记住一个又一个时间点,宣扬某个事件的伟大意义,好像历史是一个一维时间轴,轻松越到某一刻。读了这部剧,我更深切地认识到,可能某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在当时并没有多么特别,在当时的人看来,它和上一秒、下一刻都无甚差别,它的意义需要后人来赋予。而真正产生这一刻的,可能只是某些突如其来的想法、随心所欲的命令,历史的偶然性是这样危险又迷人,常常会惊得后人惊呼连连或扼腕一叹,然而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我们也从来没有上帝视角,我们活过,夺命现场之迷失。
从沈月的VLOG到综艺都是充满着快乐和温暖的,身边的朋友都能Get到自己的点并且一起快乐,真的就是快乐加倍,一起做个快乐的大人吧
时间是最公平的资源,他可不是用来让我们试错的,先了解,再行动。
第一次读李东赫的书应该是五年前了,那时我还未婚,谈着简单的恋爱,有着一帮“文艺”气息十足的朋友,从无感民谣到爱上民谣。读李东赫的书之前,我先认识了赵雷,对,单方面的认识。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他来杭州的一家小音乐吧见歌迷。然后他还没到,小小的音乐吧乌央乌央的人从里延着楼梯拍到马路上。我不喜这种氛围,所以一个人坐在路边小花坛等朋友。期间搜了赵雷的歌听,我还记得,那首歌叫《夺命现场之迷失》路上单曲循环的放,朋友说,既然喜欢,那我再给你推荐个人,李东赫,你去读他的故事吧,你会爱上的。读了李东赫的几本剧,我的体会很简单,他的书没有让我痴迷的茶不思饭不香,我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所以,看剧时常在洗漱好斜靠在床头时。我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但是内心也向往走遍江湖的感觉。希望自己在朝九晚五的路上,可以拿出一部分时间,一部分精力去江湖走一圈。
想看这部剧是在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还只是看完电视剧看到后面说根据剧集改编,那个时候就发誓一定要看原作。看的时候不时回想之前看电视剧的样子,感动和震撼也还在,但是在不同的情形下,心态下带来的感动是不样的。怀念之前看这部剧的心情,以及那份欲望。
伟大的人物,其力量来源不是虚矫,也不是文饰,更不是自我吹捧,而是来自真实生活,来自脚踏实地地观察世界、与人相处。更重要的,甚至来自他庸俗的委屈和不得不做的妥协,以及他长期的忍耐和坚守。了解了伟大的真实,我们才能相信真实的伟大。
拍的整体还不错,一群青春正好的年轻人参军,有年轻人的活力也有满满的爱国热情,就是感情戏有点多,有些剧情不合理,高干子弟像努力拼搏改变命运的穷苦人,而草根却像插科打诨投机取巧的纨绔子弟。看了十几集最喜欢肖战的顾一野和排长还有白鹿的胡杨
这一本剧断续读了好多天,其实没有处于一个很专注的看剧状态,同时可能因为风格和内容的陌生,自觉没太读懂。不过也许这正是看剧的魅力所在,你去了解,去感悟,或震撼,或平淡,凝结的都是无数人的人生。 将亡的土司制度、古老的宗教文化、约定俗成的复仇规矩一起勾勒出一个野性、原始、神秘的世界。这个世界于我是陌生的,像蒙着一层面纱,我只模糊看到了它的存在和运转,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我其实一直在思考“夺命现场之迷失”这个标题的意味,因为这个词是有哲理的,甚至有一点“上帝视角”,这和傻子少爷“我”很像。“我”作为麦其土司和汉族女子酒后生下的孩子,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是没有资格继承土司位置的。可“我”又能看到很多聪明人看不到的本质,有着超世之才、世外高人般的清醒,也因此阴差阳错般成为麦其土司的继承人,成为边界地区繁荣的开创者。但“我”也不是毫无欲望,“我”被塔娜美丽的外表吸引,在感情的支配下做事。“我”是一个矛盾重重的人,很多部分像是贾宝玉,作为一块石头,来人世走一遭,见证了一个家族的没落、一种制度的终结、一段历史的演进。“我”的使命好像就是送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最后一程,并和他们一起身归大地。 另一个很突出的感受是——我们在学习历史的时候,总是记住一个又一个时间点,宣扬某个事件的伟大意义,好像历史是一个一维时间轴,轻松越到某一刻。读了这部剧,我更深切地认识到,可能某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在当时并没有多么特别,在当时的人看来,它和上一秒、下一刻都无甚差别,它的意义需要后人来赋予。而真正产生这一刻的,可能只是某些突如其来的想法、随心所欲的命令,历史的偶然性是这样危险又迷人,常常会惊得后人惊呼连连或扼腕一叹,然而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我们也从来没有上帝视角,我们活过,夺命现场之迷失。
从沈月的VLOG到综艺都是充满着快乐和温暖的,身边的朋友都能Get到自己的点并且一起快乐,真的就是快乐加倍,一起做个快乐的大人吧
时间是最公平的资源,他可不是用来让我们试错的,先了解,再行动。
第一次读李东赫的书应该是五年前了,那时我还未婚,谈着简单的恋爱,有着一帮“文艺”气息十足的朋友,从无感民谣到爱上民谣。读李东赫的书之前,我先认识了赵雷,对,单方面的认识。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他来杭州的一家小音乐吧见歌迷。然后他还没到,小小的音乐吧乌央乌央的人从里延着楼梯拍到马路上。我不喜这种氛围,所以一个人坐在路边小花坛等朋友。期间搜了赵雷的歌听,我还记得,那首歌叫《夺命现场之迷失》路上单曲循环的放,朋友说,既然喜欢,那我再给你推荐个人,李东赫,你去读他的故事吧,你会爱上的。读了李东赫的几本剧,我的体会很简单,他的书没有让我痴迷的茶不思饭不香,我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所以,看剧时常在洗漱好斜靠在床头时。我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但是内心也向往走遍江湖的感觉。希望自己在朝九晚五的路上,可以拿出一部分时间,一部分精力去江湖走一圈。
想看这部剧是在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还只是看完电视剧看到后面说根据剧集改编,那个时候就发誓一定要看原作。看的时候不时回想之前看电视剧的样子,感动和震撼也还在,但是在不同的情形下,心态下带来的感动是不样的。怀念之前看这部剧的心情,以及那份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