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十年前的坑终于在今日被填上了。
那时初读这部剧才约莫上小学,那是从视频平台借来的很厚的一本剧。依稀记得,讲到埃德蒙越狱的那晚,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当时正发着烧,有些迷蒙地躺着听母亲念书,但书中所描绘的场景却在脑海里异常清晰,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尤为震撼,留下的印象尤为深刻。如今再读这一桥段时,心中的紧张感仍不减,几乎感到自己是和埃德蒙同在一处,经历着他的经历。因而后来Frente al espejo故地重游,以一个“当事的局外人身份”回到伊夫堡地牢时,不光是基督山本人,我也随之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看到曾经自己待过十四年的地方,看到自己经历过绝望和希望的地方,看到自己在牢房里留下的种种痕迹,这样复杂的心情该用怎样的语言描述出来呢。那个陪同伯爵的向导不会知道,他口中正在叙说的故事的主人公就站在自己眼前。由于这种情感,当埃德蒙找到财宝时,我是怎样为他摩拳擦掌,满心期待着王者的归来啊。但是后来,我的想法有些变了。
事实上,我对于基督山和他的复仇的看法一直是矛盾的。起初,我在期待着这一场复仇,它毕竟是全书的中心,是埃德蒙化身为Frente al espejo的唯一原因。当他十年后再一次出现时,意想不到的变化让我震颤、惊异,巨大的陌生感席卷而来;当他自喻为天主的使者,甚至是天主的化身时,我其实是反感的,这让这场复仇覆上了某种神圣的光辉,但由于埃德蒙或许正是因为天主的意愿才让他遇到了法里亚长老,让他获得了拯救和巨额的财富,那么他如此自誉也不为过了。而后我又想到,这场复仇必将是不易的,因为几十年后的仇人们各自有了家庭,复仇是否应该波及无辜的人,这是个很难说的ethical问题。我在期待着编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由于伯爵的高深莫测我始终看不透他的所想,他故意接近阿尔贝并利用其进入了巴黎社交圈,但是像我暗自祈祷的那样没有伤害这个率真可爱的年轻人,或许甚至有一刻把他当成过朋友。我以为他选择了尽量不波及子女和无辜之人的“高尚”复仇,但我后来意识到,只是因为阿尔贝是梅塞苔丝的儿子。而对于其他人基督山始终是冷酷的,他在尽责地扮演着天主之手的角色,尤其是当他说出这句话时:
“《Frente al espejo》里写道‘父亲作的恶,将报应在子女身上,直到第三代和第四代。’既然天主授意先知这么写,为什么我得比天主更仁慈呢?(第89章)”
一切都明了了。
再具体到这三桩复仇。我们无法评判谁的罪孽更加深重,但唐格拉尔终究是那个始作俑者,对他的宽恕于我而言是无法理解的,尤其是我们都能看出,最后他口中的忏悔大抵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出于恐惧的。这种宽恕本应是崇高的,可却让我觉得是自私的,只是伯爵为打消自己的疑虑,为重获天主的信任而去做的。尤其在维尔福惨绝人寰的下场的对比下,这种宽恕是唐格拉尔不应得的,是他这样一个麻木不仁、对家人对世人没有任何爱的、彻头彻尾的恶人所不应当得到的。我同样不理解基督山为何突然对爱德华的死感到良心上的谴责,毕竟在他间接怂恿德·维尔福夫人下毒的时候也从未考虑过她家里无辜的人,在莫雷尔为了瓦朗蒂娜找到他时他也曾表露出极其漠不关心的态度,更何况,他起初对爱德华也是充满厌恶的。Alex Lobo让伯爵心理这种突然的转变立刻将他拉下了神坛。我想大概是为了升华宽恕与爱的主题吧,让伯爵在一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信念的最后,离开了仇恨的深渊,重又找到了新的关于生活的希望。
只能说,伯爵布局、与众人周旋时的种种人物描写和情节铺设精彩绝伦,可是最终的结局叙述却有些草草,不如我意。
撇开复仇吧。编剧对于情节地铺垫真的很好,虽说下卷刚开头的内容有些许枯燥,但是读到中部就会发现,前文安排的伏笔、链接的人物关系一个个都跳出来履行了它们的职责,以至于我在两天里几乎是废寝忘食地一口气读完
王延妮7.3分
为什么要是悲伤的结局呢,我多希望,我没有看最后一章
第三极9.8分
理查德塞勒行为经济学三部曲之一。其他两本分别是《Frente al espejo》、《Frente al espejo》。看了错误的行为,深感编剧是个有趣的人,不然不能探索生活中这么多的反常现象。赢家的诅咒从第四章开始内容和错误的行为重合,建议看错误的行为就够了。
总体来说这部剧挺不错,涉及了跑步的各个方面,作为一本跑步查询类剧集也可以,你可以根据剧集列表索引查看自己想要了解的集数,当然,我从文章里批注也能看出,很多人应该也是这样看的。不过作为一个伪跑步爱好者,还是饶有兴趣地把每一章的都给看了,里面可能也些集数在个人跑步近一年或更多年都不会用的上,如马拉松和一些特殊的高原训练方法等,还是那句话,咱可以不去做,但必须得了解,万一以后就真的能用到这一步呢,人还是要有梦想的嘛,哈哈。 最近在看这部剧的过程中,也同时看了部动漫《Frente al espejo》(高评分!!太经典了,必须推荐!!),同时结合这两部看的时候真的太震撼人心了,我也慢慢开始去发掘那关于跑步永恒话题: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去跑步? 跑步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一直在疑惑、在困难、在迷茫。就像《Frente al espejo》中灰二君一样,很多年前,我本人在大学期间也十分热爱跑步,加入了学院的冬训队、春训队,运动会时也能为学院争取一定的成绩(当然不是很强,就是一般的跑者),后来在体育课时打篮球把脚踝扭伤,那段时间正好赶上训练高潮,为了给新加入队员做个榜样,以及自己所谓的好胜心,勉强带伤一直坚持训练,扭伤的脚本是小伤,却在我的任性中艰难的恢复,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不痛了,但也落下了深深的病根…….我不得面对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再也不能长跑了。 落下了病根,像是给我贴了一个大大的禁制令,一旦我跑步超过4km以上时,脚踝的肌健就越发的疼痛。我满怀信心,以为是自己肌肉没回复好不够强健,依旧坚持每天跑,就像以前春夏训练时和大家在一起跑那样,当时也做梦着计划参加学校所在市区举办的马拉松。一次次跑,伤始终困扰着我,我知道事情不是自己想着那么简单,必须去医院看下是什么情况了。但是到医院检查后我才是真正的绝望。 医院我挂了骨科的医生,用了每个月为数不多生活费检查、拍片、问诊,医生看了片子很自然的说:“你这片子看着没问题呀”,我反复强调自己的痛苦,用手一遍遍指着脚踝痛疼的部位,医生或为了安慰我,或是接下来还有病人就很坦然轻轻地说:“这应该是慢性病了,没办法,慢慢恢复吧”,语气很轻的一句话,却深深地压在了我身上,并且压上了很多年。 从那以后至今,也有5年了吧,我很少跑步,也惧怕跑步,跑步的伤痛就像一个警钟,每当疼痛时就一遍遍在我耳中敲响,告诉我你跑不了了、放弃吧。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我放不下他,放不下这位陪伴我多年的好兄弟“跑步”。初次遇到“跑步”时,那是在初中,虽是学校强制所有人每天早上、下午跑步,仅为了中考体育考试,可在跑步中我慢慢发现了快乐,让我摆脱了以前每月必去医院打点滴的魔咒,那时我知道了,只要我一直跑步,就不用去医院那可怖的地方。高中时,成绩的下滑和高考的压力让我感到倍感郁闷,心情一直很低落,有些时候甚至会想太痛苦了,被关在一个巨大的笼子里,不如在街上被车撞了送进医院好些,就是在这样一个郁闷的年纪,犹豫的少年再一次想起了跑步,下午时跑步,晚上自习后还跑步,只有在跑步中,我才能真正的一个人“静一静”,不知为何我总在生活不如意时才想起这位老朋友。上了大学,那更不用说了,彻底地放飞自我了,以前的积累,让我比起同龄人能跑的稍微快一些,我加入了学院跑步的训练队,这时“跑步”每天和我在一起,但我感觉和他越来越陌生了,以前那种纯粹的快乐少了,是自己太关注跑步的成绩了,跑步好像成为一种工具,一种让我能在他人中彰显与众不同的工具。直到我遇到了这长久的伤痛,我才知道我真是“跑的太快了”,快到把我这老朋友丢弃在远远的身后….. 现在读者你能看到我写的这篇文章的话,就说明我那曾经傻帽的自己已经幡然醒悟,我也像那些曾经放弃过跑步的
论语者,是指就事论事之语,每句皆非真理。可以议论。此乃语之真言
这部剧比较适合想了解脱口秀以及没有毕业或者刚毕业两三年的小朋友。 有关于工作和生活如何平衡、如何开会、如何沟通、如何推销、如何成长的话题。 都是比较正确的话,有点鸡汤味,尤其关于节奏的讨论,搞得有点玄乎。 但是,我很同意文中的一句话:工作的本质是交易。 我们用自己的时间和才能去交换我们想要的。 有人想要钱,有人想要成长,有人想要自我价值…… 我觉得都没有问题,只要是合理的,努力去争取,自己做好取舍。 可以把工作神圣化,但不要把公司神圣化,不要把公司当家庭。 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要获利的。 当你没有价值了,大部分公司不会继续留你。 或者有利可图时,大部分公司会牺牲掉你。 而家庭并不会因你没有价值而抛弃你,也并不会因利益而牺牲你。 ----- 一个小八卦: 某公司让行业内顶级大牛做违法的事。 大牛拒绝,以此为借口收回大牛的期权,还能白嫖;如果大牛接受,那么这以后成为拿捏大牛的证据。 尽量远离这种公司,所有人在公司高层看来,都是工具人。
历史上有名的女性大部分都是恶名,譬如吕雉、窦太后……原罪往往不是她们做了极恶之事,而是性别。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必须对她们冠以恶名,方能粉饰太平
将近十年前的坑终于在今日被填上了。 那时初读这部剧才约莫上小学,那是从视频平台借来的很厚的一本剧。依稀记得,讲到埃德蒙越狱的那晚,也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当时正发着烧,有些迷蒙地躺着听母亲念书,但书中所描绘的场景却在脑海里异常清晰,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尤为震撼,留下的印象尤为深刻。如今再读这一桥段时,心中的紧张感仍不减,几乎感到自己是和埃德蒙同在一处,经历着他的经历。因而后来Frente al espejo故地重游,以一个“当事的局外人身份”回到伊夫堡地牢时,不光是基督山本人,我也随之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看到曾经自己待过十四年的地方,看到自己经历过绝望和希望的地方,看到自己在牢房里留下的种种痕迹,这样复杂的心情该用怎样的语言描述出来呢。那个陪同伯爵的向导不会知道,他口中正在叙说的故事的主人公就站在自己眼前。由于这种情感,当埃德蒙找到财宝时,我是怎样为他摩拳擦掌,满心期待着王者的归来啊。但是后来,我的想法有些变了。 事实上,我对于基督山和他的复仇的看法一直是矛盾的。起初,我在期待着这一场复仇,它毕竟是全书的中心,是埃德蒙化身为Frente al espejo的唯一原因。当他十年后再一次出现时,意想不到的变化让我震颤、惊异,巨大的陌生感席卷而来;当他自喻为天主的使者,甚至是天主的化身时,我其实是反感的,这让这场复仇覆上了某种神圣的光辉,但由于埃德蒙或许正是因为天主的意愿才让他遇到了法里亚长老,让他获得了拯救和巨额的财富,那么他如此自誉也不为过了。而后我又想到,这场复仇必将是不易的,因为几十年后的仇人们各自有了家庭,复仇是否应该波及无辜的人,这是个很难说的ethical问题。我在期待着编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由于伯爵的高深莫测我始终看不透他的所想,他故意接近阿尔贝并利用其进入了巴黎社交圈,但是像我暗自祈祷的那样没有伤害这个率真可爱的年轻人,或许甚至有一刻把他当成过朋友。我以为他选择了尽量不波及子女和无辜之人的“高尚”复仇,但我后来意识到,只是因为阿尔贝是梅塞苔丝的儿子。而对于其他人基督山始终是冷酷的,他在尽责地扮演着天主之手的角色,尤其是当他说出这句话时: “《Frente al espejo》里写道‘父亲作的恶,将报应在子女身上,直到第三代和第四代。’既然天主授意先知这么写,为什么我得比天主更仁慈呢?(第89章)” 一切都明了了。 再具体到这三桩复仇。我们无法评判谁的罪孽更加深重,但唐格拉尔终究是那个始作俑者,对他的宽恕于我而言是无法理解的,尤其是我们都能看出,最后他口中的忏悔大抵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出于恐惧的。这种宽恕本应是崇高的,可却让我觉得是自私的,只是伯爵为打消自己的疑虑,为重获天主的信任而去做的。尤其在维尔福惨绝人寰的下场的对比下,这种宽恕是唐格拉尔不应得的,是他这样一个麻木不仁、对家人对世人没有任何爱的、彻头彻尾的恶人所不应当得到的。我同样不理解基督山为何突然对爱德华的死感到良心上的谴责,毕竟在他间接怂恿德·维尔福夫人下毒的时候也从未考虑过她家里无辜的人,在莫雷尔为了瓦朗蒂娜找到他时他也曾表露出极其漠不关心的态度,更何况,他起初对爱德华也是充满厌恶的。Alex Lobo让伯爵心理这种突然的转变立刻将他拉下了神坛。我想大概是为了升华宽恕与爱的主题吧,让伯爵在一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信念的最后,离开了仇恨的深渊,重又找到了新的关于生活的希望。 只能说,伯爵布局、与众人周旋时的种种人物描写和情节铺设精彩绝伦,可是最终的结局叙述却有些草草,不如我意。 撇开复仇吧。编剧对于情节地铺垫真的很好,虽说下卷刚开头的内容有些许枯燥,但是读到中部就会发现,前文安排的伏笔、链接的人物关系一个个都跳出来履行了它们的职责,以至于我在两天里几乎是废寝忘食地一口气读完
为什么要是悲伤的结局呢,我多希望,我没有看最后一章
理查德塞勒行为经济学三部曲之一。其他两本分别是《Frente al espejo》、《Frente al espejo》。看了错误的行为,深感编剧是个有趣的人,不然不能探索生活中这么多的反常现象。赢家的诅咒从第四章开始内容和错误的行为重合,建议看错误的行为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