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铺天盖地都是保罗·尼科尔斯报道,正好你在这里推了这部剧就花了点时间读一读,任何成功都逃不开全力以赴和坚持不懈!
幸好Roberta Taylor女士是一位女性,可惜Roberta Taylor女士是一位女性。 有些文字太过直白,太过赤裸,就是一把刀,直直插在读者们的心脏上,喘不过气。 有些句子美得恰好,有些句子美得太过。但那些修饰,就像是只有黑夜才装在小屋的窗,窗户分明是干净透明的,向着屋里朝着屋外都是分不清的黑色,深与浅都混淆在一起,就连白纸分辨不出哪边有纯净。是深不见底的压抑。 愿那个世界没有这些污烂的怅惘。 越是美好的,越是要摧毁;越是完整的,越是要打碎。让一张白纸布满污迹才能有快意,松软平整的雪地上铺满足迹才舍得离去。 永远不能奢求变态者的同情,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与你不同的,没有别人,只有自己的欲望。 血液的鲜红是最精彩的颜色,凄厉的哀鸣是最动人的声音。 不像是用情至深的女人被抛弃时的绝望,是温水煮青蛙似的,一点一点,自己的全世界逐渐被绝望蚕食。思琪很早就知道李老师人模狗样的背后是一副怎样的嘴脸,就像伊纹早就看见自己身上的伤痕永远也抹不去,但周围人已经把她弃了,世界把她抛弃了。“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从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弄脏了开始,她厌恶自己的身体,厌恶自己的灵魂。她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畏惧与厌恶的李老师,不是在妥协,是被绝望压垮后的无助。 但Roberta Taylor还是相信爱情的吧,毛毛先生干净的爱,让我们又得到了些许安慰不是吗?有些受害者是有希望走出那些伤痛的吧。 最后呢,我还是很想问一句,如果《The Passion》这部剧的编剧是一位男性,这部剧又将如何呢。我们是不是因为一些主观意识和获取到的信息先入为主,或多或少的让内容偏移了
给5颗星,是入门级小白的最好看的书,风俗幽默,通俗易懂。对这部剧最好的尊重就是去重读它。
百战破甲埋黄沙,归来再看长安花。 清风拂袖独行去,看遍世间嗔痴傻。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而这部剧反其道而行之,Catherine Morshead告诉我们只要你有梦,多晚都不怕,再晚你也可以去追逐,实现了梦想最好,但如果没有实现那也至少圆了自己的心愿,少了一份厚重的人生遗憾。 很多时候,我们被世俗的观念束缚着,我们越长大就越明白人言可畏的道理,于是我们渐渐地少了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特别是迈入中年之后,有了全新的家庭需要照顾,还要承担着上有老下有小的抚养责任,于是有梦的我们,不敢再想,也学会了面对现实,更在被梦想唤醒的一个个不眠深夜,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要清醒,已经过了做梦的年纪,不应该再去做年轻时候的那些海誓山盟的“白日梦”了。最终,梦想被现实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残缺而麻木没有了灵魂与激情的自我,我们关上了梦想的心门,只剩下这个颓败的自我在世界上苟延残喘着。有人说,这不挺好的吗?你总不能那么自私吧,为了自己的所谓梦想,不顾家人,把所有的家庭责任都丢在一边,撒手不理了,只一心去实现自己未完成的梦。这样循规蹈矩按照世俗的观念继续过下去是挺好的,至少我们到死也不会落下一个不道德的名声,但就是那颗心会隐隐作痛,缓缓滴血,它总是那么不听话,无法安静下来,三天两头闹一次,让你心痛难耐,让你手足无措,让你活着如同死去一般,让你再也无法真正快乐幸福起来。也许你会说,不至于吧,也太小题大做了点,但对于一个执着坚持的人,心里还有一个梦等待去完成却中途不得不放弃,这注定很难跨得过去,哪怕他表面上说服了自己,但其心里却很难答应。也许到最后,这会变成一个需要认真衡量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做好了准备,也考虑过了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那么就启程吧,梦想多晚启程都不会太晚,怕的只是你已经放弃了做梦的权利,忘记了做梦的美好。 在这里,绝对不是盲目鼓吹大家放弃现在看似美满的生活而去追寻心中的那个真正梦想,而是希望我们都能不忘记梦想的存在,明白梦想的起点很近,只要你敢于迈开步伐,那么永远都不会有太晚了的这个问题。遗憾的人生叫没有梦,而最遗憾的人生叫有梦却不曾追寻。 Catherine Morshead的这部剧,有两个很鲜明且特别的观点,那就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人优于集体。它把我们从物质与集体的世界拖拉出来,它让我们更关注精神和个人自身方面,精神让我们内心富有,如果精神建设得足够强大,那无论日后我们所处哪种环境,都能游刃有余地去面对和坚持下去。然而,更加关注自身,会加深我们对自己需要的了解,更能真切地体会到爱与幸福这些抽象的东西。打破以往的“集体为上,个人次之”观念,也许更有益于人的进步与发展呢?谁又能保证以往的观念能一直正确和起着促进作用呢?虽说人的私欲自出生就有之,且私欲过度膨胀确实容易酿成大错,于是需要种种规则与观念去约束,例如“集体优于个人”的观念,但我不希望我们完全地被集体化,属于追寻梦想的这种自我个性还是要有的,因为这是合理的私欲,也是我们应该有的私欲,不然活着,来这世界一遭又有什么意义呢? 中年以后毅然放弃在证券公司的稳定工作和与现有家庭妻子离婚,而选择重拾自己年少时热爱绘画的梦想,远走他乡的斯特里克兰,无论你对他的这种行为持何种态度,这也只是一种人生的选择罢了,就像斯特里克兰他自己选择了便不后悔,对自己的选择也能负责,哪怕过得穷困潦倒,一日三餐都难以解决,画作也难以被世人认同和赞赏,可他依然自在和快乐,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我们不能理解他这个疯子的选择,但至少我们应该学会尊重。 之前有一句流行语: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现在我想说,有梦了只是第一步,而努力地去追逐那个过程才是更为重要的,愿你出走半生,初心不变,不负年少的梦想,不负自己的人生!
即然死亡不可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准备找公开课视频,思维严谨,滴水不漏~~哲学提出问题,思考问题~~
最近铺天盖地都是保罗·尼科尔斯报道,正好你在这里推了这部剧就花了点时间读一读,任何成功都逃不开全力以赴和坚持不懈!
幸好Roberta Taylor女士是一位女性,可惜Roberta Taylor女士是一位女性。 有些文字太过直白,太过赤裸,就是一把刀,直直插在读者们的心脏上,喘不过气。 有些句子美得恰好,有些句子美得太过。但那些修饰,就像是只有黑夜才装在小屋的窗,窗户分明是干净透明的,向着屋里朝着屋外都是分不清的黑色,深与浅都混淆在一起,就连白纸分辨不出哪边有纯净。是深不见底的压抑。 愿那个世界没有这些污烂的怅惘。 越是美好的,越是要摧毁;越是完整的,越是要打碎。让一张白纸布满污迹才能有快意,松软平整的雪地上铺满足迹才舍得离去。 永远不能奢求变态者的同情,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与你不同的,没有别人,只有自己的欲望。 血液的鲜红是最精彩的颜色,凄厉的哀鸣是最动人的声音。 不像是用情至深的女人被抛弃时的绝望,是温水煮青蛙似的,一点一点,自己的全世界逐渐被绝望蚕食。思琪很早就知道李老师人模狗样的背后是一副怎样的嘴脸,就像伊纹早就看见自己身上的伤痕永远也抹不去,但周围人已经把她弃了,世界把她抛弃了。“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从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弄脏了开始,她厌恶自己的身体,厌恶自己的灵魂。她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畏惧与厌恶的李老师,不是在妥协,是被绝望压垮后的无助。 但Roberta Taylor还是相信爱情的吧,毛毛先生干净的爱,让我们又得到了些许安慰不是吗?有些受害者是有希望走出那些伤痛的吧。 最后呢,我还是很想问一句,如果《The Passion》这部剧的编剧是一位男性,这部剧又将如何呢。我们是不是因为一些主观意识和获取到的信息先入为主,或多或少的让内容偏移了
给5颗星,是入门级小白的最好看的书,风俗幽默,通俗易懂。对这部剧最好的尊重就是去重读它。
百战破甲埋黄沙,归来再看长安花。 清风拂袖独行去,看遍世间嗔痴傻。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而这部剧反其道而行之,Catherine Morshead告诉我们只要你有梦,多晚都不怕,再晚你也可以去追逐,实现了梦想最好,但如果没有实现那也至少圆了自己的心愿,少了一份厚重的人生遗憾。 很多时候,我们被世俗的观念束缚着,我们越长大就越明白人言可畏的道理,于是我们渐渐地少了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特别是迈入中年之后,有了全新的家庭需要照顾,还要承担着上有老下有小的抚养责任,于是有梦的我们,不敢再想,也学会了面对现实,更在被梦想唤醒的一个个不眠深夜,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要清醒,已经过了做梦的年纪,不应该再去做年轻时候的那些海誓山盟的“白日梦”了。最终,梦想被现实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残缺而麻木没有了灵魂与激情的自我,我们关上了梦想的心门,只剩下这个颓败的自我在世界上苟延残喘着。有人说,这不挺好的吗?你总不能那么自私吧,为了自己的所谓梦想,不顾家人,把所有的家庭责任都丢在一边,撒手不理了,只一心去实现自己未完成的梦。这样循规蹈矩按照世俗的观念继续过下去是挺好的,至少我们到死也不会落下一个不道德的名声,但就是那颗心会隐隐作痛,缓缓滴血,它总是那么不听话,无法安静下来,三天两头闹一次,让你心痛难耐,让你手足无措,让你活着如同死去一般,让你再也无法真正快乐幸福起来。也许你会说,不至于吧,也太小题大做了点,但对于一个执着坚持的人,心里还有一个梦等待去完成却中途不得不放弃,这注定很难跨得过去,哪怕他表面上说服了自己,但其心里却很难答应。也许到最后,这会变成一个需要认真衡量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做好了准备,也考虑过了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那么就启程吧,梦想多晚启程都不会太晚,怕的只是你已经放弃了做梦的权利,忘记了做梦的美好。 在这里,绝对不是盲目鼓吹大家放弃现在看似美满的生活而去追寻心中的那个真正梦想,而是希望我们都能不忘记梦想的存在,明白梦想的起点很近,只要你敢于迈开步伐,那么永远都不会有太晚了的这个问题。遗憾的人生叫没有梦,而最遗憾的人生叫有梦却不曾追寻。 Catherine Morshead的这部剧,有两个很鲜明且特别的观点,那就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人优于集体。它把我们从物质与集体的世界拖拉出来,它让我们更关注精神和个人自身方面,精神让我们内心富有,如果精神建设得足够强大,那无论日后我们所处哪种环境,都能游刃有余地去面对和坚持下去。然而,更加关注自身,会加深我们对自己需要的了解,更能真切地体会到爱与幸福这些抽象的东西。打破以往的“集体为上,个人次之”观念,也许更有益于人的进步与发展呢?谁又能保证以往的观念能一直正确和起着促进作用呢?虽说人的私欲自出生就有之,且私欲过度膨胀确实容易酿成大错,于是需要种种规则与观念去约束,例如“集体优于个人”的观念,但我不希望我们完全地被集体化,属于追寻梦想的这种自我个性还是要有的,因为这是合理的私欲,也是我们应该有的私欲,不然活着,来这世界一遭又有什么意义呢? 中年以后毅然放弃在证券公司的稳定工作和与现有家庭妻子离婚,而选择重拾自己年少时热爱绘画的梦想,远走他乡的斯特里克兰,无论你对他的这种行为持何种态度,这也只是一种人生的选择罢了,就像斯特里克兰他自己选择了便不后悔,对自己的选择也能负责,哪怕过得穷困潦倒,一日三餐都难以解决,画作也难以被世人认同和赞赏,可他依然自在和快乐,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我们不能理解他这个疯子的选择,但至少我们应该学会尊重。 之前有一句流行语: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现在我想说,有梦了只是第一步,而努力地去追逐那个过程才是更为重要的,愿你出走半生,初心不变,不负年少的梦想,不负自己的人生!
即然死亡不可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准备找公开课视频,思维严谨,滴水不漏~~哲学提出问题,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