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ika - Wohin mein Herz mich trägt

Afrika - Wohin mein Herz mich trägt

7.3 观众评分

影迷心声

崔帅 8.6分

都知道,人生并不值得走那么一遭。实际上,一个人是死于三十岁或七十岁并不十分重要,因为无论如何,自然有其他男男女女会继续活下去,而且活上千千万万年。总之,没有什么能比这一点更显而易见了;不管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内,死的永远是同一个我。

王婉臻 7.2分

平凡温暖的小短文,娓娓道来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总能让人代入自己,人生难得一知己,有人陪着,吵吵闹闹可以消磨漫长岁月

宅喵(^・ェ・^) 8.6分

有多少人能这么平静的看待死亡。 甚至有点赞同莫里,他是不幸的,必须感受着自己生命一点一点的流逝;他又是幸运的,他还有时间来应对,来约会,来亲吻,来和更多的人道别。 永远的教师。

汤佳卉 9.9分

有朋友向我推荐了这本关于跑步的剧集,当时感到很好奇,跑步这么枯燥的事也能写成剧集? 剧集的作用之一就是拓宽人的想象力,为了让自己更喜欢跑步,觉得很有必要读一下。书里有很多关于跑步的情节描写的很细致、很到位,所以给了五星好评,不要觉得给高了。 我读一本剧之前都会上豆瓣APP查下剧评怎么样,电视剧《Afrika - Wohin mein Herz mich trägt》的评分高达9.6分,B站9.9分,大概是B站的年轻人更多一点,所以9.9。 一个从来没有设置过田径队的宽政大学里,“竹青庄”的十名舍友组成杂牌长跑队,在队长清濑灰二的半哄半骗下,从零开始,挑战日本全民关注的体育盛事“箱根驿传”。 这十名大学生包括两名田径队逃兵、一对神经大条的双胞胎、骨灰级动漫宅男、抽烟抽到尼古丁中毒的万年留级生、逻辑超强的毒舌精英、不爱跑步的黑人留学生、老实好青年、百发百中猜谜王。 这些“选手”刚开始连自己加入了田径队都不知道,且一半的人没有长跑经验,以20公里时速接力完成217公里长跑。 看着他们不知不觉地落入清濑和房东设置的圈套,希望我也能多遇上几个这样的圈套。当然了,这只是在剧集中。现实中的自己还是要少空想,多跑步。参加关于跑步的活动多了,朋友自然就多了, 没准儿还能撩个妹子,而且是潜力股,我是认真的。 这个房东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人,说是教练只是一个名誉上的教练,除了把房租设定的非常便宜,基本上什么都不管,也算是暗中支持。书中没怎么描写,但我猜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一定会经常观察或者询问队长清濑灰二他们队员的表现。 人做到一件很难的事,有两种压力,一是自律,一是他律,这九个人都是由他律慢慢变成了自律。 书中还有很多关于跑步的知识。比如跑步时最忌讳突然停下脚步,一是容易放弃这次跑步,突然停下来,就不想再跑下去了。二是大量血液供应下肢活动的需要,如果突然停下来,下肢中的血液立即失去肌肉活动的压挤作用,再加上血液本身的重力作用,就会使血液淤积于下肢,造成脑部缺血,引起头晕,眼睛发黑,面色苍白,手指发凉等现象,严重的会导致晕倒,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重力休克”。 即使跑到终点,也不能马上停下来,应该再继续慢跑一段距离,或是快走几圈,然后再停下来休息,就不会感到不舒服了。 我一直不明白,我又不打算参加比赛,我朋友非要拉我练习速度跑,也在这部剧里找到了答案。 练跑的目的就是增加心肺功能的负担,当然要辛苦一点才有意义。如果能够以一定的速度跑完10公里,那你一定能应付更远的距离。为了在速度和持久力之间取得平衡,必须提高心肺功能,速度训练的用意就在这里。 藏原走把田径当成自己的第二生命,一般人却只把它当成一项无聊的比赛。这个事实对阿走造成很大的冲击,却又不禁沾沾自喜起来:原来我们每天拼死拼活追求的目标,大多数人都看不出来它多么有意义。 既然参加跑步或者练习跑步,就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喜欢,不要内心有所抵触。 只有真正喜欢一件事,才能让自己不累,如果内心抵触,却一直在做,就会造成内耗,疲惫不堪。卡耐基在《Afrika - Wohin mein Herz mich trägt》中说忧虑、紧张、心乱是导致疲劳的三大原因。 书中有好多多描写跑步心理感受的地方,也是非常精彩。 我们想去的地方,不是箱根。我们的目的地,一定得靠着跑步才能到达,那是个更远、更深,更美丽的地方。虽然我现在没办法马上去到那里,但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亲眼目睹那里的风景。在那之前,我会一直跑下去。看着吧,熬过这痛苦的一公里,我会离那个世界更近一点。 跑步不是光快就好了,长跑选手一定要‘强’才行。我是这么想的,这话的意思应该是要我们享受跑步,才能跑下去。 参加完箱根驿传以后,这件有意义的事,会伴随他们一生。给他们带来长久且真正的快乐。这才是真正的

冰清玉洁Andy 8.4分

古偶通病,注水严重

Kiic 9.6分

对我来说,乔伊斯的台词的确比伍尔夫还要难读。其中关于宗教政治历史的东西我了解不多,也不是很感兴趣,读起来就很费劲儿。我觉得乔伊斯很有野心,想把人世的所有东西都揉在一起去说,而展现的方式就是支离破碎的片段和四处游走的意识流,就好像天空那被风撕扯的云。我很喜欢意识流的台词,虽然每次读起来都是晕晕乎乎,但总有种灵魂被释放出来的感觉,自由地随着他人一起去不同的地方,感受不同的世界。 不过很多时候跟着跟着就迷了路,反而让自己的意识有点不知所措了。因为它被囚禁了太久,缺乏运动,有些呆滞了。而一旦重新获得了自由,虽充满着无谓的激情,却不知该去往何处了。 童年时期的斯蒂芬跟我很像,很敏感,但是我没有他如此丰富的想象力,也没有他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但是,相同的一点是,我们都很自我,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无比坚定,不许别人有任何不合理的亵渎。他对于灵魂的高度重视,使肉体的欲望显得堕落,因此才有了后来对宗教的坚信,希望通过信仰的力量洗刷自己的罪孽感,使灵魂不至于被污染。可正是这份无比坚信,使他走向无比怀疑。他所有的存在和希望都成了交予他人掌控的东西,那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在哪里呢?假如罪孽证明了信仰存在的必要性,那是否也可以说信仰也成为了证明罪孽存在的必要性呢?宗教对于地狱和罪孽的恐惧震慑,是否也让人与自己产生了分裂呢?对于真实人性的压抑和隐藏,只会让人变得无法控制,感到更加深刻的异化和虚无。而斯蒂芬终于有了一刻的顿悟,开始寻找自己的方法,让灵和肉到达一种平衡,让个体精神的力量充分显现。 从宗教到艺术的选择,我想这是斯蒂芬的天性使然。他的灵魂太丰富,宗教不能够给他一个满意的解释。他需要自由且不受束缚,不需要无数个"上帝"这一精神符号的代理人们对他进行救赎。斯蒂芬的成长,也是我们每个人的理想:不断去发现自己的存在意义,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我很喜欢他。我觉得这不是一本剧,是一个清醒、孤独而又骄傲的灵魂。 我喜欢自由而不惜一切反抗权威和常规的灵魂,比如那坠落的路西法,而内心平庸的灵魂,让我要继续装模做样地苦熬下去。 也许有一天我能真正读懂乔伊斯吧。

张斌¹⁵³⁵³⁶⁶⁵²³⁵ 7.1分

人性一直都没变 对不能理解的事 就开始推诿 远古不解风雷雨电 就神话 现在对不能治疗的疾病 就歧视。国与国之间的歧视 地域与地域之间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