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人选 (第2/5页)

在化作了一道黑烟消散。阴间和阳间的时间算法不同,或者说根本就没多少时间的概念,但好处就在于,通过阴间和阳间的间隙,基本上也不用花多少时间就赶到了地点,可是王家府上根本没有老王的踪影;老王的老家好似是在钱塘县,而且大多时间都居住在长安城,在这里印象深刻的地方,貌似没有吧?李道士想了想,老王这几天待的最多的地方,貌似就是城墙了吧,天天都有白巾贼来攻,他要不亲自坐镇,就凭那些个歪瓜劣枣,能挡的住敌人?战场上的血腥气果然很浓,在人身的时候还未有感觉,魂魄状态下,就好像泡在血池血海之中,周遭的凶煞气息无时无刻都想钻入道士的体内,就连他降四魂的修为,都感觉有些压抑不住心里的杀戮欲望,怪不得那些鬼怪不愿意跑到这里来。“道人,俺看那老头也不会在这里,咱们就先走吧,在这里呆久了,俺很不舒服。”以投胎鬼凶悍的体型,居然都抱着膀子打了个哆嗦。“再等等。”道士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就你不舒服,道爷也感觉浑身湿乎乎的,邪念杀欲就止不住往脑子里钻,但这不是为了救老王嘛。这只是在城墙附近,还不是在战场的中心,道士就感到浑身冰凉,要是再待的久了,说不定就连他自己都会被战场同化掉,成为凶魂厉魄的一员;而且往前走的越深,血雾就越重,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迫不得已之下,道士只能开了天眼。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重瞳天眼一开,浑身顿时一轻,刚刚的那种压抑、冰冷、血腥通通消失,而且还格外的令人舒适;这种情况主要是魂魄状态下,他的两只眼珠正在不断吸收着战场的血腥气。“居然还真是这样。”早在白巾贼到来的时候,道士就发现自己的重瞳有能够吸收血雾的能力,本还想着回来实验一翻,但是刚一回城就碰上了老王这档子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魂魄状态下,吸收的效果居然更好。难不成自己这重瞳天眼真的还能进化,变成二勾玉、三勾玉,乃至最后的万花筒?呃,那也应该是三瞳,四瞳,乃至最后的无限瞳?然后还得杀弟证道,不对,是为了变强干掉丑娘?道士古怪的想。洛都的城墙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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