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首役 (第2/6页)
,但和军用步枪还是有性能差距的。而眼前这个府邸各个火力点使用的,清一色全部都是前线精锐部队的冲锋枪,突击步枪甚至轻机枪。猎魔人冲锋的气势瞬间就被打落下来了,朱鹏一皱眉头,左手上有一支造型夸张的特制改造型手枪出现在手上,当场扬枪点射。他本身并没有努力练过枪法,但反射神经、运动能力实在是太强悍了,明明是一支手枪,被他打出机枪+重狙的火力压制效果,弹夹掉落地面然后迅速重装,继续射击,这个过程快得就像被省略掉了一样。不一会朱鹏的脚下周围就出现了七八个空弹夹,刚刚入手的名枪“豺狼”第一次出场就肆意收割了大量的生命。噬血的豺狼,隐约向掌握着自己的主人传递出欢愉的情绪。那些火力点的子弹当然也往这个男人的身上汇聚,然而已经进阶传奇的朱鹏身法敏捷得如同在枪林弹雨中翩翩起舞一般,短时间内冲这里打过来的至少上万发子弹,最后连他的衣角都没能成功沾到。这个过程中,朱鹏周身的天赋防御力场扩散,防御力当然是因此变弱的,但却也如同雷达一样让朱鹏可以轻易判断出子弹的弹道与打击落点,闪避的身形步法自然是从容不迫,丝毫的多余力量都未浪费。身边的同伴一个接一个的被点射爆头,最后那些凶暴的狼人热血冲脑,它们把手里的枪械往地上一砸,自己从火力点里拿着近战武器冲出来了……软弱人类所玩弄的那些小玩具,终究不及大剑与重锤更契合勇猛彪悍的狼人战士。双方势力,便如此短兵相接起来。在一些位面,血族与狼人势不两立,在一些位面,狼人则是血族仆从。毕竟这个种族虽然勇猛却也野蛮,一旦被血族征服,驯化个几百年,就成为了不死一族在白日里、蓝天下最为忠心耿耿的守卫。除了狼人之外,大宅中还有血奴与一些尚未有资格成为血奴的人类冲出来战斗。他们,同样也是不死一族的疯狂效忠者……再无病痛困扰,不老不死,甚至所向无敌的生命体啊,让多少人着了魔一样为之沉迷。猎魔人的战力普遍不高,但他们对付不死生命是术业专攻啊,不少人张开大黄嘴,喷出一股浓郁的蒜臭味,直接熏得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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