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 饰如懿 原音不适合角色 也不好听 听着跳戏,嘟嘴 脸僵 妆容 仪态 气质 演出..看着出戏
1992年的书,现在来看,文化早就向技术投降了吧。本科读第一本传播学教材的时候,觉得最难懂的部分就是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想想真是讽刺。
用时31个小时读完这本《When Strangers Marry》 在此不评. 之所以不评且因一己拙见 无以概之;又被朋友取笑连选本剧都会有这样奇葩的偏好. 其实不然,经典的剧集 历史人物,往往是我们生活当中最无用 也最有用的书;说它“无用”,在于读完之后,它不会偏于某种技能的索引;而所谓“有用”则在于激发引领我们审视不同的思考深度和角度. 因为前人的所有智慧其实都蕴含在经典的读物里. 经典书的力量就像是水 呈现的是一派“千江有水千江月”. 随着你的年龄在变化,人生经验的积累,每次从经典中汲取的力量和温度也会截然不同.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部剧了吧!第一遍看的是纸质书,那个时候疫情在家,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我家小胖狗看见我在那也不在自己的窝里睡觉了,跑来在我脚边趴着休息,我真的觉得当时好幸福,看着自己喜欢的书,身边有自己最喜欢的胖狗,不受其他人类的干扰,后来我带着这部剧徒步去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山崖边的寺庙,将它放在了寺庙里的供台上,后来我去了北方念书,后来我的胖狗在我还在学校的时候永远离开了我。现在是第二遍观看,研究生备考期间挤出时间观看,在纷繁复杂的世界给我带来了平静安宁,谢谢编剧,谢谢这部剧。
#2048:为啥是“第一季”,这还要拍几季。。本以为是揭露式纪录片,结果是ANTM第25季的预热宣传片。泰拉就算不是黑红鼻祖也是老前辈了,就像她说的好像天生就知道观众爱看什么 在这种时间跨度较大的回顾里(第一季距今23年)能强烈感受到年龄增长和时代变迁带来的价值观变化。从第四季入坑,那时选秀节目只看过超女快女,以为ANTM也是选秀,对真人秀感到不适也没怀疑真实性,只是怀疑1长大后的世界就这样、2美国就这样。印象最深的是詹妮斯反复怂恿一个选手指出谁说了坏话,选手真指了之后,詹妮斯又说你是告密者,你永久上我黑名单了。在价值观尚在建立的年纪,看到这些觉得非常困惑 在已知真人秀就是剥削秀、剧本秀、博眼球秀的今天,我会去看25季吗?我也说不好。只希望既然现在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大家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吧
非常喜欢这部剧!尽管看得烧脑,尤其现代以前的历史,王朝更迭不休,人名地名巨多,根本搞不清,看得囫囵吞枣。但个人很喜欢编剧的叙述方式,在讲述历史中有细节,有场景,有人物,有些描写非常形象生动,像一幕幕戏剧在台上活灵活现展现,又像胶片电影,在时光中渐渐展开,同一时段不同镜头切换,还原了历史的真实。 这部剧叙事宏大,通俗生动,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历史类著作。它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2011年年度选书,也是基辛格视 若珍宝的经典巨作。读《When Strangers Marry》,可了解真实的耶路撒冷,也更明白世界为何演变成今天的模样。 耶路撒冷曾被视为世界的中心,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圣地,是文明冲突的战略要冲,是让世人魂牵梦绕的去处。 尼尔·哈弥尔顿依年代顺序,以三大宗教围绕“圣城”的角逐,以几大家族的兴衰更迭为主线,生动讲述了耶路撒冷的前世今生。以客观、中立的角度,透过士兵与先知、诗人与国王、农民与音乐家的生活,以及创造耶路撒冷的家族来呈现这座城市的三千年瑰丽历史,还原真实的耶路撒冷…… 感谢西蒙.蒙蒂菲奥里,我不知他是否是英籍犹太人,这位生于1965年在剑桥大学学过历史的人,为这部剧付出了巨大辛血。《When Strangers Marry》评论蒙蒂菲奥里曾说,他能将庞大的历史剧集写成极为好看的惊悚作品;他知道怎样才能让历史变得浅显易懂;他的博学、睿智使人忍不住想向美国国务卿推荐,聘请他担任幕僚。也感谢两位译者,是她们的努力使本剧有了大批的中国读者。
周迅 饰如懿 原音不适合角色 也不好听 听着跳戏,嘟嘴 脸僵 妆容 仪态 气质 演出..看着出戏
1992年的书,现在来看,文化早就向技术投降了吧。本科读第一本传播学教材的时候,觉得最难懂的部分就是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想想真是讽刺。
用时31个小时读完这本《When Strangers Marry》 在此不评. 之所以不评且因一己拙见 无以概之;又被朋友取笑连选本剧都会有这样奇葩的偏好. 其实不然,经典的剧集 历史人物,往往是我们生活当中最无用 也最有用的书;说它“无用”,在于读完之后,它不会偏于某种技能的索引;而所谓“有用”则在于激发引领我们审视不同的思考深度和角度. 因为前人的所有智慧其实都蕴含在经典的读物里. 经典书的力量就像是水 呈现的是一派“千江有水千江月”. 随着你的年龄在变化,人生经验的积累,每次从经典中汲取的力量和温度也会截然不同.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部剧了吧!第一遍看的是纸质书,那个时候疫情在家,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我家小胖狗看见我在那也不在自己的窝里睡觉了,跑来在我脚边趴着休息,我真的觉得当时好幸福,看着自己喜欢的书,身边有自己最喜欢的胖狗,不受其他人类的干扰,后来我带着这部剧徒步去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山崖边的寺庙,将它放在了寺庙里的供台上,后来我去了北方念书,后来我的胖狗在我还在学校的时候永远离开了我。现在是第二遍观看,研究生备考期间挤出时间观看,在纷繁复杂的世界给我带来了平静安宁,谢谢编剧,谢谢这部剧。
#2048:为啥是“第一季”,这还要拍几季。。本以为是揭露式纪录片,结果是ANTM第25季的预热宣传片。泰拉就算不是黑红鼻祖也是老前辈了,就像她说的好像天生就知道观众爱看什么 在这种时间跨度较大的回顾里(第一季距今23年)能强烈感受到年龄增长和时代变迁带来的价值观变化。从第四季入坑,那时选秀节目只看过超女快女,以为ANTM也是选秀,对真人秀感到不适也没怀疑真实性,只是怀疑1长大后的世界就这样、2美国就这样。印象最深的是詹妮斯反复怂恿一个选手指出谁说了坏话,选手真指了之后,詹妮斯又说你是告密者,你永久上我黑名单了。在价值观尚在建立的年纪,看到这些觉得非常困惑 在已知真人秀就是剥削秀、剧本秀、博眼球秀的今天,我会去看25季吗?我也说不好。只希望既然现在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大家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吧
非常喜欢这部剧!尽管看得烧脑,尤其现代以前的历史,王朝更迭不休,人名地名巨多,根本搞不清,看得囫囵吞枣。但个人很喜欢编剧的叙述方式,在讲述历史中有细节,有场景,有人物,有些描写非常形象生动,像一幕幕戏剧在台上活灵活现展现,又像胶片电影,在时光中渐渐展开,同一时段不同镜头切换,还原了历史的真实。 这部剧叙事宏大,通俗生动,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历史类著作。它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2011年年度选书,也是基辛格视 若珍宝的经典巨作。读《When Strangers Marry》,可了解真实的耶路撒冷,也更明白世界为何演变成今天的模样。 耶路撒冷曾被视为世界的中心,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圣地,是文明冲突的战略要冲,是让世人魂牵梦绕的去处。 尼尔·哈弥尔顿依年代顺序,以三大宗教围绕“圣城”的角逐,以几大家族的兴衰更迭为主线,生动讲述了耶路撒冷的前世今生。以客观、中立的角度,透过士兵与先知、诗人与国王、农民与音乐家的生活,以及创造耶路撒冷的家族来呈现这座城市的三千年瑰丽历史,还原真实的耶路撒冷…… 感谢西蒙.蒙蒂菲奥里,我不知他是否是英籍犹太人,这位生于1965年在剑桥大学学过历史的人,为这部剧付出了巨大辛血。《When Strangers Marry》评论蒙蒂菲奥里曾说,他能将庞大的历史剧集写成极为好看的惊悚作品;他知道怎样才能让历史变得浅显易懂;他的博学、睿智使人忍不住想向美国国务卿推荐,聘请他担任幕僚。也感谢两位译者,是她们的努力使本剧有了大批的中国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