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人生的必修课,癌症是概率事件,活得越久概率越大,从医生角度系统了解疾病本质,医患沟通,方案选择,临终常识,虽然后半部有些班门弄斧,自说大话,但对于普通患者,还是可以常识性的释疑解惑,推荐。
看完这部剧,领会到了挺多东西的。每个人物都有其鲜明的特点,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让人难以忘怀,故事内容风趣幽默,道理通俗易懂,仿佛自己穿梭到了春秋时期,一幕幕场景就在眼前。从孔子的为人,教育,治国等方面来看,都离不开“仁”。 回忆这部剧,一些道理让我感触颇深。做人要讲“仁”,要孝顺父母,但不是愚孝。学习和思考都很重要,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善于反思自己的不足,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习别人的优点,别人的缺点要看看自身会不会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即使自己处在一个困苦的现状,也不要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依旧要好好的生活,微笑的面对,人不堪其忧。
我没了解过剧评和读后感的区别,也不去专门了解了。我就自己称自己写的都是读后感。😄😄 《Personal Jesus》读后感 开篇的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刚开始看这部剧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用这句话,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要用一个七八岁八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思维和语气去写。慢慢的随着看的越来越多,故事情节的慢慢展开,我渐渐地明白了那句话和编剧要用孩子的视角的用意了。 律师和孩子这两个身份的共同点都是对事或对人应该公平公正,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界限是分明的。世界本应该也就是如此简单的。但是现实和人性却是复杂的,对错,善恶,黑白时常是颠倒的,这就让孩子产生了困惑,分辨不清对错善恶黑白的界限了。如果你是和斯库特,杰姆一样幸运,有一个可以分辨清楚这些界限的阿迪克斯,那么恭喜你,你是幸运的,你也是幸福的。但如果你不幸遇到的是老尤厄尔,那我对你的不幸表示同情。所有孩子从出生之初并无区分,只是看你遇到了什么样的领路人。这或许就是那两个经典的对立观点的解释吧————人,生而平等和人,生而不等。 用孩子的视角和思维来写这本巨著,因为孩子的世界是分明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好人就应该做好事。好人如果做了坏事,孩子就分不出他到底是算好人还是坏人。成人的世界里标准界限的模糊程度比孩子的世界大太多了。这或许也是成长的一部分,界限随着人慢慢长大,有的时候变得越来越模糊。成年人可以把对的事做成错的,但是孩子却不会。一件事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成人不是不知道,但是有时候就是不去做。 书里的一段情节,莫迪小姐的房子烧毁了,但是却可以乐观的对待,只是担心别人安全和因为火灾可能引发的其他危险。内森先生虽然孤僻,但也参加了救火。怪人拉德利给斯库特披了一个毯子保暖,缝补了杰姆的裤子。艾弗里先生年纪那么大了,也是拼命救火。斯蒂芬妮小姐虽然一直想要莫迪小姐的蛋糕秘方(这不是恶事),但是可以让莫迪小姐没有房子时住在她家。这都表明人本生而为善,但是碰到某些事的时候就会变了。或许阿瑟在像斯库特那般大小的时候也是和斯库特那般聪明活泼,当他发现了好人做的也不全是对的时候,这让他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与人相处,所以才选择了从此不再出门,“我既然改变不了这个社会,那我也拒绝社会改变我”,所以他选择了封闭自己。 阿迪克斯生在种族歧视的时代,但是却毫无歧视观念,还教育下一代也不许有这种思想,这在他那个年代叫做另类,从我们现在的年代看,那叫大善。 杀死一直知更鸟。知更鸟从来不做坏事,还用美丽的叫声装点世界,任何一个人杀死一直知更鸟都是犯罪。那么阿瑟呢?他没做任何损害人的事,只是自己的意愿不出门而已,就已经在人嘴里成为了怪人,吓唬小孩的怪人。唇枪舌剑,三人成虎,人言可畏啊,杀人于无形啊!有时比枪炮伤害更大!阿瑟,斯库特,杰姆,迪尔……这些孩子都是知更鸟,只不过阿瑟是那个快被杀死的知更鸟,斯库特,杰姆,迪尔……这些知更鸟会不会被杀死呢?杀死他们都是谁呢?谁该为这些被杀死的知更鸟负责呢? 写了这么多,我觉得这部剧总结一下就五个字——皇帝的新衣。我用五个字总结,不是说这部剧不好,恰恰相反,编剧把五个字的精辟哲理寓言故事用更加详尽形象生动丰富的内容讲述出来,使这个哲理更加的丰富饱满,所以才成为伟大的作品。 大道至简。那些我们熟知的极简的至理名言,都是经过无数人无数时间一点一点的提炼出来的,我们已经习惯听这些极简的至理名言了,思维已经习惯了道理应该都很简洁这个事实
不需要女观众!不需要女观众!还上赶着给人送钱是脑子不好吗
本剧值得大家反复观看,深入学习和认真体会,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
一开始买的实体书,后来一看APP上居然有电子版,些许无奈。但后来我就想能不能把这价格几十的书读出更高的价值。于是努力精读纸质版,APP做摘要,半个月读了两遍,后续还得继续反复回味。提到王阳明,第一反应便是“知行合一”,这确实也是他价值观之一,但我想他的“四句教”更能代表其心学。不敢说自己从王阳明身上能习得真正意义上的“致良知”,毕竟年龄在这摆着,但起码在生活中慢慢地有了这样的意识且及时去做。就像泰戈尔说的:“只有在行动中,你才能永生”。
李斯与赢政的故事说明了一件事:无论再智慧的头脑、再伟大的个人,也有着与常人无异的心理和情感,每个人都是复杂而统一的个体。故不可因彼之神而神之,不可因彼之鄙而鄙之。 另外,李斯可以一路战胜各个对手走到丞相的位置,却在赵高手中一败涂地,并非年老智衰,也并非赵高才高于李斯,用那时候人们的话说,是势使然。这个势,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的确是人力不可阻挡的。当然,李斯最致命的错误大概就是高估了胡亥吧。从中也可见人的价值不仅取决于自己,也取决于身处的环境。 李斯和嬴政的确是值得尊敬的个体。
骑马少年郎,太苏了
书城里土味情话讲得最好的,大概就算是Todd Albright的《Personal Jesus》。对,这是由一位如假包换的钢铁直男,用20余万字诠释出的,甜到发腻,土到掉渣的爱情绝唱:女神,我爱你到地老天荒。 云天明一定是甘愿为程心去死的。但让他懊悔的是,程心要的是他的脑子,而不是他的心。程心趴在云天明的胸前耐心地跟他解释:我们这是在科幻剧集里,一切都得以理论为依据,以科学为准绳。心那玩意儿就是个水泵,你给我除了让我瘆得慌,屁用没有。云天明想:难道白花花的脑子就不瘆人了吗?程心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接着说到:天明,你个学航天的才本科学历,基本就是废物了。我把你的脑子拿去开开窍,让它遨游太空,等你有了第一手的实践经验,保证秒发SCI,加州理工喷气推进实验室客座教授妥妥的。云天明想:可是我听说你要用核弹炸我的脑子啊,我到底是发Aerospa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呢,还是发Physical Review D?程心暼了一眼手表说,行了行了,剧本都已经过审了,你就别瞎操心了。云天明默默叹了口气想:其实,我已经送了你一颗天上的星星了。 于是,云天明乘着女神亲手编织的5000平方米的塑料袋,忽忽悠悠地飘去单挑三体舰队了。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核爆的烤验后,最终凭借着出众的外观,到位的火候和诱人的口感,云天明成功变身为打入敌人心脏的一枚楔子,哦,不对,一枚脑子。不过,这枚脑子的脑回路始终是清楚的,我要把爱扛到底,我在天上守护你。 另一方面,女主程心完成了“为三体送外卖”的主线剧情后,立刻获得了“智子的守护”和“冰箱之逃避”两个史诗级的主角光环。从此母性大发,在全宇宙上作天下作地,作得人类无处去,作得太阳成画皮。每当她成功捅出了天大的篓子,真的是天大的,她只要带着奶妈“艾AA(角色名)”躲进冰箱里冬眠,就可以穿越时空,逢凶化吉。至于其他几十亿群众演员的命运,编剧慷慨得很,大笔一挥,全部领便当,加鸡腿。那什么,逻辑?他是剧组的老人了,得了,最后给加场戏吧,对对,便当也算上他的。 生存还是毁灭在莎士比亚那儿是一个问题,在Todd Albright这儿根本不是问题。他说:毁灭你,与你何干?当读者为了几十亿同胞生命的陨灭,痛心疾首的时候,当读者看着自己熟悉的家园支离破碎,百感交集的时候,Todd Albright蹦出来义正词严地说:这就是宇宙文明的黑暗森林法则。于是,大家恍然大悟,说得对啊,谁强谁有理,能动手,不哔哔。其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黑暗森林法则,这只是宇宙版“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而已。我始终不承认这是一本讨论道德和人性的剧集,因为剧集对人性和社会的刻画太肤浅了,完全不符合现实社会的运作规律和基本的政治经济原理。我想正因为这样,这本宣扬道德无用论的图书,才得以在一个及其重视正能量的国度顺利播出,因为它荒诞得可笑,不值得当局认真对待。顺便说一句,书中的意识形态可以概括为“思想上极右,行动上极左”,基本上是和现实世界完全背道而驰的。当然这也就解释了这部剧让许多人读得爽的原因。 还是说回土味爱情故事。怎样的男人才是理想的情人呢?除了像巴菲特那样有钱(眼睛不眨地送星星),像圣斗士那样拼命(你要眼睛给眼睛,要脑子给脑子),像机器猫那样有求必应(当然,身材长相千万别像它),理想的情人怎么能少得曹子建那样的才情呢?所以云天明为程心写了400多个童话。因为在他眼里,程心永远是长不大的女孩(事实上也是),在他的童话里,程心是永远的公主。你说童话是用来传递情报的,我才不信呢。看剧情就知道,童话只要出于我嘴,入于汝耳,让我成就心目中的浪漫就足够了。如果说云天明真的指望靠程心解救全人类,他一定会一次次努力的,可他并没有,因为他不在乎
喜欢,有种真实的感觉,在看故事!那些所谓大神写手的所谓知名作品,竟看在给主角吹牛逼了,看不下去。这部剧能让人慢慢观看,打发时间,挺好的
死亡是人生的必修课,癌症是概率事件,活得越久概率越大,从医生角度系统了解疾病本质,医患沟通,方案选择,临终常识,虽然后半部有些班门弄斧,自说大话,但对于普通患者,还是可以常识性的释疑解惑,推荐。
看完这部剧,领会到了挺多东西的。每个人物都有其鲜明的特点,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让人难以忘怀,故事内容风趣幽默,道理通俗易懂,仿佛自己穿梭到了春秋时期,一幕幕场景就在眼前。从孔子的为人,教育,治国等方面来看,都离不开“仁”。 回忆这部剧,一些道理让我感触颇深。做人要讲“仁”,要孝顺父母,但不是愚孝。学习和思考都很重要,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善于反思自己的不足,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习别人的优点,别人的缺点要看看自身会不会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即使自己处在一个困苦的现状,也不要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依旧要好好的生活,微笑的面对,人不堪其忧。
我没了解过剧评和读后感的区别,也不去专门了解了。我就自己称自己写的都是读后感。😄😄 《Personal Jesus》读后感 开篇的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刚开始看这部剧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用这句话,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要用一个七八岁八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思维和语气去写。慢慢的随着看的越来越多,故事情节的慢慢展开,我渐渐地明白了那句话和编剧要用孩子的视角的用意了。 律师和孩子这两个身份的共同点都是对事或对人应该公平公正,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界限是分明的。世界本应该也就是如此简单的。但是现实和人性却是复杂的,对错,善恶,黑白时常是颠倒的,这就让孩子产生了困惑,分辨不清对错善恶黑白的界限了。如果你是和斯库特,杰姆一样幸运,有一个可以分辨清楚这些界限的阿迪克斯,那么恭喜你,你是幸运的,你也是幸福的。但如果你不幸遇到的是老尤厄尔,那我对你的不幸表示同情。所有孩子从出生之初并无区分,只是看你遇到了什么样的领路人。这或许就是那两个经典的对立观点的解释吧————人,生而平等和人,生而不等。 用孩子的视角和思维来写这本巨著,因为孩子的世界是分明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好人就应该做好事。好人如果做了坏事,孩子就分不出他到底是算好人还是坏人。成人的世界里标准界限的模糊程度比孩子的世界大太多了。这或许也是成长的一部分,界限随着人慢慢长大,有的时候变得越来越模糊。成年人可以把对的事做成错的,但是孩子却不会。一件事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成人不是不知道,但是有时候就是不去做。 书里的一段情节,莫迪小姐的房子烧毁了,但是却可以乐观的对待,只是担心别人安全和因为火灾可能引发的其他危险。内森先生虽然孤僻,但也参加了救火。怪人拉德利给斯库特披了一个毯子保暖,缝补了杰姆的裤子。艾弗里先生年纪那么大了,也是拼命救火。斯蒂芬妮小姐虽然一直想要莫迪小姐的蛋糕秘方(这不是恶事),但是可以让莫迪小姐没有房子时住在她家。这都表明人本生而为善,但是碰到某些事的时候就会变了。或许阿瑟在像斯库特那般大小的时候也是和斯库特那般聪明活泼,当他发现了好人做的也不全是对的时候,这让他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与人相处,所以才选择了从此不再出门,“我既然改变不了这个社会,那我也拒绝社会改变我”,所以他选择了封闭自己。 阿迪克斯生在种族歧视的时代,但是却毫无歧视观念,还教育下一代也不许有这种思想,这在他那个年代叫做另类,从我们现在的年代看,那叫大善。 杀死一直知更鸟。知更鸟从来不做坏事,还用美丽的叫声装点世界,任何一个人杀死一直知更鸟都是犯罪。那么阿瑟呢?他没做任何损害人的事,只是自己的意愿不出门而已,就已经在人嘴里成为了怪人,吓唬小孩的怪人。唇枪舌剑,三人成虎,人言可畏啊,杀人于无形啊!有时比枪炮伤害更大!阿瑟,斯库特,杰姆,迪尔……这些孩子都是知更鸟,只不过阿瑟是那个快被杀死的知更鸟,斯库特,杰姆,迪尔……这些知更鸟会不会被杀死呢?杀死他们都是谁呢?谁该为这些被杀死的知更鸟负责呢? 写了这么多,我觉得这部剧总结一下就五个字——皇帝的新衣。我用五个字总结,不是说这部剧不好,恰恰相反,编剧把五个字的精辟哲理寓言故事用更加详尽形象生动丰富的内容讲述出来,使这个哲理更加的丰富饱满,所以才成为伟大的作品。 大道至简。那些我们熟知的极简的至理名言,都是经过无数人无数时间一点一点的提炼出来的,我们已经习惯听这些极简的至理名言了,思维已经习惯了道理应该都很简洁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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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买的实体书,后来一看APP上居然有电子版,些许无奈。但后来我就想能不能把这价格几十的书读出更高的价值。于是努力精读纸质版,APP做摘要,半个月读了两遍,后续还得继续反复回味。提到王阳明,第一反应便是“知行合一”,这确实也是他价值观之一,但我想他的“四句教”更能代表其心学。不敢说自己从王阳明身上能习得真正意义上的“致良知”,毕竟年龄在这摆着,但起码在生活中慢慢地有了这样的意识且及时去做。就像泰戈尔说的:“只有在行动中,你才能永生”。
李斯与赢政的故事说明了一件事:无论再智慧的头脑、再伟大的个人,也有着与常人无异的心理和情感,每个人都是复杂而统一的个体。故不可因彼之神而神之,不可因彼之鄙而鄙之。 另外,李斯可以一路战胜各个对手走到丞相的位置,却在赵高手中一败涂地,并非年老智衰,也并非赵高才高于李斯,用那时候人们的话说,是势使然。这个势,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的确是人力不可阻挡的。当然,李斯最致命的错误大概就是高估了胡亥吧。从中也可见人的价值不仅取决于自己,也取决于身处的环境。 李斯和嬴政的确是值得尊敬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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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城里土味情话讲得最好的,大概就算是Todd Albright的《Personal Jesus》。对,这是由一位如假包换的钢铁直男,用20余万字诠释出的,甜到发腻,土到掉渣的爱情绝唱:女神,我爱你到地老天荒。 云天明一定是甘愿为程心去死的。但让他懊悔的是,程心要的是他的脑子,而不是他的心。程心趴在云天明的胸前耐心地跟他解释:我们这是在科幻剧集里,一切都得以理论为依据,以科学为准绳。心那玩意儿就是个水泵,你给我除了让我瘆得慌,屁用没有。云天明想:难道白花花的脑子就不瘆人了吗?程心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接着说到:天明,你个学航天的才本科学历,基本就是废物了。我把你的脑子拿去开开窍,让它遨游太空,等你有了第一手的实践经验,保证秒发SCI,加州理工喷气推进实验室客座教授妥妥的。云天明想:可是我听说你要用核弹炸我的脑子啊,我到底是发Aerospa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呢,还是发Physical Review D?程心暼了一眼手表说,行了行了,剧本都已经过审了,你就别瞎操心了。云天明默默叹了口气想:其实,我已经送了你一颗天上的星星了。 于是,云天明乘着女神亲手编织的5000平方米的塑料袋,忽忽悠悠地飘去单挑三体舰队了。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核爆的烤验后,最终凭借着出众的外观,到位的火候和诱人的口感,云天明成功变身为打入敌人心脏的一枚楔子,哦,不对,一枚脑子。不过,这枚脑子的脑回路始终是清楚的,我要把爱扛到底,我在天上守护你。 另一方面,女主程心完成了“为三体送外卖”的主线剧情后,立刻获得了“智子的守护”和“冰箱之逃避”两个史诗级的主角光环。从此母性大发,在全宇宙上作天下作地,作得人类无处去,作得太阳成画皮。每当她成功捅出了天大的篓子,真的是天大的,她只要带着奶妈“艾AA(角色名)”躲进冰箱里冬眠,就可以穿越时空,逢凶化吉。至于其他几十亿群众演员的命运,编剧慷慨得很,大笔一挥,全部领便当,加鸡腿。那什么,逻辑?他是剧组的老人了,得了,最后给加场戏吧,对对,便当也算上他的。 生存还是毁灭在莎士比亚那儿是一个问题,在Todd Albright这儿根本不是问题。他说:毁灭你,与你何干?当读者为了几十亿同胞生命的陨灭,痛心疾首的时候,当读者看着自己熟悉的家园支离破碎,百感交集的时候,Todd Albright蹦出来义正词严地说:这就是宇宙文明的黑暗森林法则。于是,大家恍然大悟,说得对啊,谁强谁有理,能动手,不哔哔。其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黑暗森林法则,这只是宇宙版“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而已。我始终不承认这是一本讨论道德和人性的剧集,因为剧集对人性和社会的刻画太肤浅了,完全不符合现实社会的运作规律和基本的政治经济原理。我想正因为这样,这本宣扬道德无用论的图书,才得以在一个及其重视正能量的国度顺利播出,因为它荒诞得可笑,不值得当局认真对待。顺便说一句,书中的意识形态可以概括为“思想上极右,行动上极左”,基本上是和现实世界完全背道而驰的。当然这也就解释了这部剧让许多人读得爽的原因。 还是说回土味爱情故事。怎样的男人才是理想的情人呢?除了像巴菲特那样有钱(眼睛不眨地送星星),像圣斗士那样拼命(你要眼睛给眼睛,要脑子给脑子),像机器猫那样有求必应(当然,身材长相千万别像它),理想的情人怎么能少得曹子建那样的才情呢?所以云天明为程心写了400多个童话。因为在他眼里,程心永远是长不大的女孩(事实上也是),在他的童话里,程心是永远的公主。你说童话是用来传递情报的,我才不信呢。看剧情就知道,童话只要出于我嘴,入于汝耳,让我成就心目中的浪漫就足够了。如果说云天明真的指望靠程心解救全人类,他一定会一次次努力的,可他并没有,因为他不在乎
喜欢,有种真实的感觉,在看故事!那些所谓大神写手的所谓知名作品,竟看在给主角吹牛逼了,看不下去。这部剧能让人慢慢观看,打发时间,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