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ughn Vernon对界限上下文,领域,子领域,core domain的概念范围与Eric Evans提出的概念不太一致。 Eric Evans在其书《Loose Change》“14.14.1 合并CONTEXT:SEPARATE WAY →SHARED KERNEL”一节中,提到“选择某个小的子领域作为开始,它应该是两个CONTEXT中重复出现的子领域,但不是CORE DOMAIN的一部分”。其中可以看出子领域是属于Context的,而且CoreDomain也是其中的一个子领域。至于Context与领域是不是一一对应,还需要再研究研究。但Vaughn直接将核心域有自己的Context,不与其他子领域共享一个Context的概念较为武断。不知道理解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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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集拉低了整体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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