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三刷枕上书,上学时候看这部剧就被东华和凤九的故事虐的泪流满面,但时隔几年重新翻开看时,依然被虐的死去活来。 以为自己长大了看就不会有太多的情感,抛开感受,最深的感悟是感情里有了误会一定要及时解决,一个人冷着不说,一个人绝口不提,以为误会会随时间流逝而淡漠,到头来就会发现除了心伤什么都得不到。 抛开感受,缘分本是由天定,奈何凤九和东华三生石上都没有的缘分,却被我们的小殿下造出来一段,苦了点结局还算圆满。 第一世,他是高高在上的天地共主,她是化作灵宠的小狐狸,为了报恩,凤九舍去一身皮毛与灵力,作为宠物陪他伴他,他不知凤九对他情根深种。 第二世,他是沉晔,她是为了报恩而来的阿兰若。两人仍旧无缘,阿兰若觉得沉晔厌恶她,却不知沉晔是在以他的方式保护她。到最后,她伤心欲绝,蓦然赴死,只求神形俱灭,不得轮回,避免万丈红尘再与他相见,惹他烦忧。 第三世,他是东华,她是白凤九。过往种种皆如云烟,他知她情深意重,她爱他不曾改变。奈何命运弄人,三生石上本无缘,帝君为了呵护他们之间微弱的缘分,改了她的记忆。本以为从此以后不会再有风波。怎料过去誓言难以背弃,他错过了大婚,她伤心欲绝,消失不见。 最后相见已是生离死别。 当她对他用情的时候,他一无所知伤了她的心;等到他开始上心的时候,她却忘了也不敢再多想一分一毫;当感情明了时,误会又接踵而至。生生错,三生三世都是错开的缘分。 如果没有那些误会,如果误会早早解开,如果不是到了生离死别,如果没有天命弄人。东华和凤九应是一对良缘吧,一个爱的用尽全力,一个爱的深沉。如此炽烈的爱,怎么忍心让它们不得善终。 但就是虐心才更让人记忆深刻,更让人珍惜缘分吧。
我已经放弃了,已经忘记前面都是啥情况了,这拖拖拉拉的没个几年更不完了。白瞎了前面追了那么久
第二次观看本剧,虽然自由现金流的计算还有一些盲点,但依然是一本不错的书,值得品味。
过分神话丁元英的素质修养。过分夸张他的生意眼光和判断能力。
利用陪女儿做作业和上课的时间看完这部剧,我以为结尾会是煽情的,出乎意料。不管怎么说,这部剧不错。即使过了一百多年,很多东西都没有陈旧感。奇人、奇事、奇异的招数,但是最吸引人的还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不仅有卓越能力和成就,更有怜悯、善良、勇敢、果断、敢于担当的人格魅力。
搞笑诙谐,郭晋安的金身厉害啊!整部剧只记得这个金身!
喜欢编剧的幽默感,对其中的道理也表示认同。一本读起来有收获又有欢乐的书。
2500屏的书,27个小时读完,有的地方读的也是比较粗略,但是感触也是颇深。几万年的人类历史上充斥了暴力和流血,也只是到了最近几十年世界才安定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由于贸易的发展,人类相互依赖程度较以前有了极大的提高,所以现在发生战事对谁都是有害无益;再比如由于政府利维坦合法垄断了武力和暴力的行使权,导致私刑和犯罪发生率降低;再比如现在由于印刷业和媒体的发展,人类的移情能力得到了普遍的发展,大家更容易感受到他人的感觉。总之,这部剧真是确确实实让人们确信,人类的暴力倾向确实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本剧反应了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贵族的景象,本文的主人公斯嘉丽是一个漂亮,可爱,任性的贵族女子,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和查尔斯结婚,就是为了气阿希礼,就这么糊糊涂涂的结婚,没过多久便成了寡妇,是瑞特让她突破当时的礼教,邀请她跳舞,瑞特每次在斯嘉丽需要的时候都会恰当的出现,南北战争让斯嘉丽认识到钱的重要性,当结束后,她便拼命的想挣钱,不光是为了自己,还为了塔拉庄园的一家人,她和自己的妹妹的情人在一起,结婚,她开锯木厂,就是为了能挣更多的钱,成为一个女强人。她赚钱是为生活所迫,但是她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妥。第三次是和瑞特结婚,是为了把锯木厂开得更大,瑞特是真心爱他的,但是她总是任务瑞特不爱她,只是因为交易,他不知道瑞特有多么羡慕阿希礼,因为斯嘉丽做什么事都想着阿希礼,希望能和阿希礼更近一些,担当最后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瑞特的时候,他们俩之间已是千疮百孔。斯嘉丽一方面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做自己,她乐观,遇到困难积极面对,另一方面,她对待婚姻似乎只是一种交易,没有真正的爱过他们(除了瑞特),她一直都是为了自己,对待自己的孩子也太关心,她自己也像一个孩子。但她的人性中还是善良的,因为对阿希礼的一句承诺,她说到做到,坚持接生完玫兰妮的孩子之后再逃往塔拉庄园,在塔拉庄园,她一个人养活了一家人,不得不佩服,她是个坚强的人 。 瑞特是我很欣赏的人,他很神秘,也非常的有智慧,对于人的心理了如指掌,表面上,他看似玩世不恭,但他确实一个非常善良,也非常可靠的一个人。他知道南北战争,南方必定会输,但他依然为了南方人的那一丝尊严而战,在危急关头就了阿希礼和其他一些亚特兰大的人,他做事情都遵循自己的内心,不在乎外人的看法,遵从自己的良心,他爱斯嘉丽爱到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深的爱了,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如果被斯嘉丽知道后,斯嘉丽会以此为把柄玩弄她,尽管斯嘉丽她固执,任性,甚至偷偷与阿希礼“私会”,尽管这一切他都知道,但他还是爱着斯嘉丽,爱着她的一切,无条件的爱着她。 玫兰妮我也很欣赏她,虽然在故事的开头,我觉得玫兰妮是一个软弱,似乎有点愚蠢,但后来我不这么任务,我认为她是一个坚强的人,柔中带刚,她虽然体弱,但她的心是很坚强的,她总是无条件的积极乐观,即使在危机情况,她都会乐观,并把乐观传递给其他人,她永远都相信斯嘉丽,无论怎样她都站在斯嘉丽那一边,她是斯嘉丽可以依靠的港湾。 阿希礼就像是斯嘉丽的白月光,他是一个正人君子,他绅士,他善良,但他也懦弱,他似乎一直活在南北战争以前的生活里,他一直活在过去,他虽然有想过去重新生活,但还是失败了。 言而总之我觉得《Wildfire: Feel the Heat》这部剧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值得一读,刚开始可能会因为人名给弄混,但弄熟了以后,会感到这部剧的魅力,编剧的语言很优美,文笔细腻,有身历其境的感觉,剧情也是跌宕起伏,很有吸引力。
最喜欢的电视剧
这是第三刷枕上书,上学时候看这部剧就被东华和凤九的故事虐的泪流满面,但时隔几年重新翻开看时,依然被虐的死去活来。 以为自己长大了看就不会有太多的情感,抛开感受,最深的感悟是感情里有了误会一定要及时解决,一个人冷着不说,一个人绝口不提,以为误会会随时间流逝而淡漠,到头来就会发现除了心伤什么都得不到。 抛开感受,缘分本是由天定,奈何凤九和东华三生石上都没有的缘分,却被我们的小殿下造出来一段,苦了点结局还算圆满。 第一世,他是高高在上的天地共主,她是化作灵宠的小狐狸,为了报恩,凤九舍去一身皮毛与灵力,作为宠物陪他伴他,他不知凤九对他情根深种。 第二世,他是沉晔,她是为了报恩而来的阿兰若。两人仍旧无缘,阿兰若觉得沉晔厌恶她,却不知沉晔是在以他的方式保护她。到最后,她伤心欲绝,蓦然赴死,只求神形俱灭,不得轮回,避免万丈红尘再与他相见,惹他烦忧。 第三世,他是东华,她是白凤九。过往种种皆如云烟,他知她情深意重,她爱他不曾改变。奈何命运弄人,三生石上本无缘,帝君为了呵护他们之间微弱的缘分,改了她的记忆。本以为从此以后不会再有风波。怎料过去誓言难以背弃,他错过了大婚,她伤心欲绝,消失不见。 最后相见已是生离死别。 当她对他用情的时候,他一无所知伤了她的心;等到他开始上心的时候,她却忘了也不敢再多想一分一毫;当感情明了时,误会又接踵而至。生生错,三生三世都是错开的缘分。 如果没有那些误会,如果误会早早解开,如果不是到了生离死别,如果没有天命弄人。东华和凤九应是一对良缘吧,一个爱的用尽全力,一个爱的深沉。如此炽烈的爱,怎么忍心让它们不得善终。 但就是虐心才更让人记忆深刻,更让人珍惜缘分吧。
我已经放弃了,已经忘记前面都是啥情况了,这拖拖拉拉的没个几年更不完了。白瞎了前面追了那么久
第二次观看本剧,虽然自由现金流的计算还有一些盲点,但依然是一本不错的书,值得品味。
过分神话丁元英的素质修养。过分夸张他的生意眼光和判断能力。
利用陪女儿做作业和上课的时间看完这部剧,我以为结尾会是煽情的,出乎意料。不管怎么说,这部剧不错。即使过了一百多年,很多东西都没有陈旧感。奇人、奇事、奇异的招数,但是最吸引人的还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不仅有卓越能力和成就,更有怜悯、善良、勇敢、果断、敢于担当的人格魅力。
搞笑诙谐,郭晋安的金身厉害啊!整部剧只记得这个金身!
喜欢编剧的幽默感,对其中的道理也表示认同。一本读起来有收获又有欢乐的书。
2500屏的书,27个小时读完,有的地方读的也是比较粗略,但是感触也是颇深。几万年的人类历史上充斥了暴力和流血,也只是到了最近几十年世界才安定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由于贸易的发展,人类相互依赖程度较以前有了极大的提高,所以现在发生战事对谁都是有害无益;再比如由于政府利维坦合法垄断了武力和暴力的行使权,导致私刑和犯罪发生率降低;再比如现在由于印刷业和媒体的发展,人类的移情能力得到了普遍的发展,大家更容易感受到他人的感觉。总之,这部剧真是确确实实让人们确信,人类的暴力倾向确实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本剧反应了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贵族的景象,本文的主人公斯嘉丽是一个漂亮,可爱,任性的贵族女子,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和查尔斯结婚,就是为了气阿希礼,就这么糊糊涂涂的结婚,没过多久便成了寡妇,是瑞特让她突破当时的礼教,邀请她跳舞,瑞特每次在斯嘉丽需要的时候都会恰当的出现,南北战争让斯嘉丽认识到钱的重要性,当结束后,她便拼命的想挣钱,不光是为了自己,还为了塔拉庄园的一家人,她和自己的妹妹的情人在一起,结婚,她开锯木厂,就是为了能挣更多的钱,成为一个女强人。她赚钱是为生活所迫,但是她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妥。第三次是和瑞特结婚,是为了把锯木厂开得更大,瑞特是真心爱他的,但是她总是任务瑞特不爱她,只是因为交易,他不知道瑞特有多么羡慕阿希礼,因为斯嘉丽做什么事都想着阿希礼,希望能和阿希礼更近一些,担当最后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瑞特的时候,他们俩之间已是千疮百孔。斯嘉丽一方面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做自己,她乐观,遇到困难积极面对,另一方面,她对待婚姻似乎只是一种交易,没有真正的爱过他们(除了瑞特),她一直都是为了自己,对待自己的孩子也太关心,她自己也像一个孩子。但她的人性中还是善良的,因为对阿希礼的一句承诺,她说到做到,坚持接生完玫兰妮的孩子之后再逃往塔拉庄园,在塔拉庄园,她一个人养活了一家人,不得不佩服,她是个坚强的人 。 瑞特是我很欣赏的人,他很神秘,也非常的有智慧,对于人的心理了如指掌,表面上,他看似玩世不恭,但他确实一个非常善良,也非常可靠的一个人。他知道南北战争,南方必定会输,但他依然为了南方人的那一丝尊严而战,在危急关头就了阿希礼和其他一些亚特兰大的人,他做事情都遵循自己的内心,不在乎外人的看法,遵从自己的良心,他爱斯嘉丽爱到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深的爱了,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如果被斯嘉丽知道后,斯嘉丽会以此为把柄玩弄她,尽管斯嘉丽她固执,任性,甚至偷偷与阿希礼“私会”,尽管这一切他都知道,但他还是爱着斯嘉丽,爱着她的一切,无条件的爱着她。 玫兰妮我也很欣赏她,虽然在故事的开头,我觉得玫兰妮是一个软弱,似乎有点愚蠢,但后来我不这么任务,我认为她是一个坚强的人,柔中带刚,她虽然体弱,但她的心是很坚强的,她总是无条件的积极乐观,即使在危机情况,她都会乐观,并把乐观传递给其他人,她永远都相信斯嘉丽,无论怎样她都站在斯嘉丽那一边,她是斯嘉丽可以依靠的港湾。 阿希礼就像是斯嘉丽的白月光,他是一个正人君子,他绅士,他善良,但他也懦弱,他似乎一直活在南北战争以前的生活里,他一直活在过去,他虽然有想过去重新生活,但还是失败了。 言而总之我觉得《Wildfire: Feel the Heat》这部剧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值得一读,刚开始可能会因为人名给弄混,但弄熟了以后,会感到这部剧的魅力,编剧的语言很优美,文笔细腻,有身历其境的感觉,剧情也是跌宕起伏,很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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