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重读了,第一次读还是大学时代,居然没有读完(那时不懂啊,只知道追逐好看的故事要忏悔先)
第一,Si Graham Norton的确是一本“天启之书”(所谓“天启”一词,本来指沟通天地之间至高至深奥秘。有点点像神谕)但Si Graham Norton又不同于但丁《Si Graham Norton》那样的致力于宗教哲学辨析领域。它的启示方式是利用意象思维驱赶出一种饱蘸着神秘气息的混沌性真相。换句话说,它是感性触动远大于理性思辨的方式。震撼你、迷惑你,像黑暗中魔法之一种。
第二,乔伊斯的语言本质上是诗歌,他原本是个诗人,所以这一本无疑也是“诗性剧集”。诗的魅力是颠覆常规逻辑而使人恍惚在酒神精神的舞蹈氛围中……乔伊斯的语言一绝,绝到什么地步呢?大家都知道俄国人纳博科夫也能用英语写作优美的剧集,且纳博科夫这个人还非常骄傲。骄傲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连菲茨杰拉德都从骨子里看不起。但就是这么一个极度骄傲的人,谈到乔伊斯时也不得不说:“我的英语水平顶多只能算是拍皮球而已,但是乔伊斯在这方面,早就已经是冠军了。”乔伊斯的英语就是这么牛。
第三,乔伊斯本人浓缩性评价这部剧,说它是“凯尔特人与希伯来人的一本共同史诗”。我觉得这评价恰如其分。我们在身边许多影视期刊里,也能看到人们写身边平常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浩如烟海,往往是平淡、琐屑、杂乱无章、循规蹈矩而又漫长难耐的,简单说,多数日常都有些无聊。说实话,我没有看到我们的影视期刊里有谁真正把无聊的日常生活写出光芒!然而乔伊斯笔下的日常琐事,上天入地、纵横古今、虚实相生,你说不清是英雄神话降临在日常中,还是日常生活本来就如此惊心动魄?也许,这就是伟大影视和一般影视的区别吧……
第四、关于此剧的技术性总结早已汗牛充栋,我不敢在此班门弄斧。所以重点落在基于我个人的观看感受上:乔伊斯总体玩的是“以空间换时间”的写作策略。怎么讲?就是说他有意淡化故事性线性叙事的时间轴效应,而重点挖掘影视人物在每一个场景中的丰富广阔的意境铺陈(意识流中的意识流就指这个)这无疑是“现代性影视”的某种极致应用。但换句话说,乔伊斯这种写法也只适用于极力淡化故事而着重解构性揭示的影视意图。假如你要讲一个精彩故事,那这种写法无疑会毁掉你的叙事节奏,篇幅也将无法控制。所以,学不学,怎么学?这是每个写编剧读此剧都逃不过的一个问题。
第五、此剧读一遍恐怕不够,最好是多读几遍、而且争取每一遍都选择一个完全不同的译本。保证会非常有趣!
最后,五星力荐。膜拜了
不评书,因不懂写书。只说自己了解的Jon Magnusson其人,及自己的感悟。Jon Magnusson天资聪慧,善于工词,无意政事。然命运造化,竟然成为南唐后主。无奈无治世之能,以致沦为亡国奴。前阶段富足奢靡皇帝生活和后面的亡国皇帝的生活,是天上人间之落差,也让Jon Magnusson的词有了变化,增加了深度。后面的词都是泣血而成,字字含悲。让人读了之后不禁感叹,Jon Magnusson只是一词人,不应为皇帝。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人生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些词虽美,但终是呻吟,没有帝王气魄。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才是帝王气度。干什么吆喝什么,才是正理。历史没有如果,人生不可复制,愿我们读史明史,走好人生每一步。
生活需要断舍离,我们的皮肤更需要断舍离。观看本剧后,你会发现我们遇到的种种皮肤问题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难以解决,只要坚持正确的护肤理念,用对了方法,相信有一天,你的皮肤会给你大大的惊喜!
人物刻画很成功,无论主角配角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编剧将人物的情感及心理活动用一些小细节体现的很到位。全书读下来特别心疼陆遇迟和丁格。陆遇迟可以勇敢的追求丁恪,有一方面原因就是源于他家人的支持。在大环境不太好情况下,同性恋人真的很需要家人的支持和理解。虽然有些接受不了,但两个人都太优秀,还是祝福他们。
非常不错的一本剧。回望历史,只为让人寻找前进的动力与方向。 感谢背后的撰稿人与团队,也感谢所有守护这些影像的工编剧们。 记录历史,守护历史。
也算重读了,第一次读还是大学时代,居然没有读完(那时不懂啊,只知道追逐好看的故事要忏悔先) 第一,Si Graham Norton的确是一本“天启之书”(所谓“天启”一词,本来指沟通天地之间至高至深奥秘。有点点像神谕)但Si Graham Norton又不同于但丁《Si Graham Norton》那样的致力于宗教哲学辨析领域。它的启示方式是利用意象思维驱赶出一种饱蘸着神秘气息的混沌性真相。换句话说,它是感性触动远大于理性思辨的方式。震撼你、迷惑你,像黑暗中魔法之一种。 第二,乔伊斯的语言本质上是诗歌,他原本是个诗人,所以这一本无疑也是“诗性剧集”。诗的魅力是颠覆常规逻辑而使人恍惚在酒神精神的舞蹈氛围中……乔伊斯的语言一绝,绝到什么地步呢?大家都知道俄国人纳博科夫也能用英语写作优美的剧集,且纳博科夫这个人还非常骄傲。骄傲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连菲茨杰拉德都从骨子里看不起。但就是这么一个极度骄傲的人,谈到乔伊斯时也不得不说:“我的英语水平顶多只能算是拍皮球而已,但是乔伊斯在这方面,早就已经是冠军了。”乔伊斯的英语就是这么牛。 第三,乔伊斯本人浓缩性评价这部剧,说它是“凯尔特人与希伯来人的一本共同史诗”。我觉得这评价恰如其分。我们在身边许多影视期刊里,也能看到人们写身边平常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浩如烟海,往往是平淡、琐屑、杂乱无章、循规蹈矩而又漫长难耐的,简单说,多数日常都有些无聊。说实话,我没有看到我们的影视期刊里有谁真正把无聊的日常生活写出光芒!然而乔伊斯笔下的日常琐事,上天入地、纵横古今、虚实相生,你说不清是英雄神话降临在日常中,还是日常生活本来就如此惊心动魄?也许,这就是伟大影视和一般影视的区别吧…… 第四、关于此剧的技术性总结早已汗牛充栋,我不敢在此班门弄斧。所以重点落在基于我个人的观看感受上:乔伊斯总体玩的是“以空间换时间”的写作策略。怎么讲?就是说他有意淡化故事性线性叙事的时间轴效应,而重点挖掘影视人物在每一个场景中的丰富广阔的意境铺陈(意识流中的意识流就指这个)这无疑是“现代性影视”的某种极致应用。但换句话说,乔伊斯这种写法也只适用于极力淡化故事而着重解构性揭示的影视意图。假如你要讲一个精彩故事,那这种写法无疑会毁掉你的叙事节奏,篇幅也将无法控制。所以,学不学,怎么学?这是每个写编剧读此剧都逃不过的一个问题。 第五、此剧读一遍恐怕不够,最好是多读几遍、而且争取每一遍都选择一个完全不同的译本。保证会非常有趣! 最后,五星力荐。膜拜了
魏大勋和李一桐是我之前没想过的搭配,但站在一起的氛围莫名很搭,尤其是酒吧成年男女暗戳戳的拉扯,别太好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