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格局的立意,有精彩明了的故事逻辑,有清晰勾画的人物角色,难得的能把三者都把控的非常好的佳作。5大主角里我最喜欢杨衍和李景风,配角里最最喜欢粗眉毛朱大夫。朱大夫和方敬酒的人物小传写的特别特别好,有人情味儿的文章最动人👍👍
這本書有些思想對我來說是有啟發作用的: 1 接納自己的不完美,做事不需要做得完美。 2不要怕犯錯,犯錯是學習的機會,也要允許孩子犯錯。 3 baby step,一小步一小步進行,我需要,孩子也需要。 4接納和理解情緒,孩子和大人都是,不用講道理。 5接受孩子本身的樣子,不要怕孩子吃虧。 6 讓孩子們自己商量著解決問題,大人不要當法官。 7先讓自己舒服和幸福了,家才會舒服和幸福。 8 別追究責任,要解決問題。 9 幫助孩子建立自己的評價標準,不要讓孩子隨時被外界的標準所左右。 10 要有儀式感,尤其要有屬於某個孩子的特別陪伴時刻。 11要常鼓勵而非表揚孩子。總是看到和肯定孩子的優點,完全放棄批評,孩子反而是會有更大的進步的。 12 有些話需要教孩子的,比如禮貌用語,比如要教孩子說,我可以如何如何嗎?不要指望孩子天生就會什麼,都是教出來的。 要常翻翻,常常提醒自己。
语言生动有趣,然而大都是臆想猜测,鲜有证据。没有什么观看价值。比人类简史差太多。
刚开始读这部剧,编剧举了许多名人,以为会找不到属于我的答案,越到后面越感受编剧撰写本剧的初心。沉默的力量,让我知道沉默的人也有其自我魅力。我们都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兴奋点,找到属于自己的处世方式。内向不是一种错误,只需顺应自己的性格特征,用舒适的方式生活。本我就是最好的,不必妄自菲薄。尤其是读到做的实验,我对探索自己有着莫名热情。
法律的尊严需要谁来维护?执法者?制法者?还是社会群众?在我的认知观里,应该是所有人。 大部分人都会喜欢上Eumenides,我就非常喜欢,喜欢他的“正义”,即使这种正义带有某种模糊的阴暗;喜欢他的单纯和执着——以公正裁决那些有罪的人,以公平善待那些受伤的人。最后死在自己所爱女人的手上,这也是一种幸福吧,对于他而言。如果他没死或者没有被抓进监狱,这部剧该搁浅了吧。不过,看到他死,真的好伤心。 为什么大家会喜欢E呢?因为法律不能给大家绝对的公正,而这将导致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但是,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绝对理性的法律,在感性与理性并存的人面前,是有缺陷的,而这种不完美,对有些人来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对另一些人是深不可测的地狱。所以会出现:法律制裁的是绝大多数普通人,保护的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而对于有些人,法律是苍白无力的。 执法者是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部门,而E是政府不需要的,即e是不合法的存在,他不能存在于社会上,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书中,钱作为一名警察,为了更大的利益,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然而,他却是警届的英雄,是榜样,即使身上背负着无辜者的血。 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势力,不管是黑色的,还是灰色的,他们都是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只要有他们的土壤,你就无法阻止他们生根、发芽、生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此无能为力。等他们长得又大又肥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收割。他们在生长过程中非法攫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这些财富最终还是要交出来,返还给整个社会。” 罗飞道:“那你现在的‘播种’,也是为了将来的‘收割’?高德森就是你选择的种子?” “是的。高德森有能力收拢省城黑道,避免各股恶势力之间持续混战。同时他又不像邓骅那样心机深重,今后不至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只要钱要彬能赢得高德森的信任,我就有把握控制住高德森——”宋局长屈起指节敲击着桌面,满腔遗憾地强调说,“而控制住高德森,也就是控制了整个省城黑道!” 这就是警察的选择,如果是e,他不会这样做,他会直接杀。 你不会恨我,正因为我从不凭私欲抓人。在我抓过的罪犯中,有些人的遭遇令我非常同情,但我仍要将他们绳之以法;而另有一些人,我虽然对其行径极为厌恶,但我却不会动他们分毫。我仅以法律作为执法行为的最高准则,在任何情况下,个人的好恶都不会影响到这个准则。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保持住她的尊严。法律有了尊严,人们才能安心地接受法律的保护,犯罪者也会心服口服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当我以法律的名义去惩治罪恶的时候,罪犯们没有怨言,受害者一方也会感到由衷的欣慰。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Eumenides,我只凭自己的是非观就制裁了那么多的罪犯,那么今天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 这难道就是警察和e的区别?
是本好看的暖文,可惜被搞得好多集数都丢了,错别字又多,要是质量能高点就完美了。
懒是一个很好的托辞 说得好像你勤快了 就真能干出什么大事儿一样 懒是一个很好的托辞 说得好像你勤快了 就真能干出什么大事儿一样 懒是一个很好的托辞 说得好像你勤快了 就真能干出什么大事儿一样 懒是一个很好的托辞 说得好像你勤快了 就真能干出什么大事儿一样
开始意识到,太多时候,我们总是关注自己的需求,自己的目标,而忽略了谈判对方的心态,为说服而说服,结果便会是 :不尽人意……
有大格局的立意,有精彩明了的故事逻辑,有清晰勾画的人物角色,难得的能把三者都把控的非常好的佳作。5大主角里我最喜欢杨衍和李景风,配角里最最喜欢粗眉毛朱大夫。朱大夫和方敬酒的人物小传写的特别特别好,有人情味儿的文章最动人👍👍
這本書有些思想對我來說是有啟發作用的: 1 接納自己的不完美,做事不需要做得完美。 2不要怕犯錯,犯錯是學習的機會,也要允許孩子犯錯。 3 baby step,一小步一小步進行,我需要,孩子也需要。 4接納和理解情緒,孩子和大人都是,不用講道理。 5接受孩子本身的樣子,不要怕孩子吃虧。 6 讓孩子們自己商量著解決問題,大人不要當法官。 7先讓自己舒服和幸福了,家才會舒服和幸福。 8 別追究責任,要解決問題。 9 幫助孩子建立自己的評價標準,不要讓孩子隨時被外界的標準所左右。 10 要有儀式感,尤其要有屬於某個孩子的特別陪伴時刻。 11要常鼓勵而非表揚孩子。總是看到和肯定孩子的優點,完全放棄批評,孩子反而是會有更大的進步的。 12 有些話需要教孩子的,比如禮貌用語,比如要教孩子說,我可以如何如何嗎?不要指望孩子天生就會什麼,都是教出來的。 要常翻翻,常常提醒自己。
语言生动有趣,然而大都是臆想猜测,鲜有证据。没有什么观看价值。比人类简史差太多。
刚开始读这部剧,编剧举了许多名人,以为会找不到属于我的答案,越到后面越感受编剧撰写本剧的初心。沉默的力量,让我知道沉默的人也有其自我魅力。我们都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兴奋点,找到属于自己的处世方式。内向不是一种错误,只需顺应自己的性格特征,用舒适的方式生活。本我就是最好的,不必妄自菲薄。尤其是读到做的实验,我对探索自己有着莫名热情。
法律的尊严需要谁来维护?执法者?制法者?还是社会群众?在我的认知观里,应该是所有人。 大部分人都会喜欢上Eumenides,我就非常喜欢,喜欢他的“正义”,即使这种正义带有某种模糊的阴暗;喜欢他的单纯和执着——以公正裁决那些有罪的人,以公平善待那些受伤的人。最后死在自己所爱女人的手上,这也是一种幸福吧,对于他而言。如果他没死或者没有被抓进监狱,这部剧该搁浅了吧。不过,看到他死,真的好伤心。 为什么大家会喜欢E呢?因为法律不能给大家绝对的公正,而这将导致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但是,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绝对理性的法律,在感性与理性并存的人面前,是有缺陷的,而这种不完美,对有些人来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对另一些人是深不可测的地狱。所以会出现:法律制裁的是绝大多数普通人,保护的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而对于有些人,法律是苍白无力的。 执法者是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部门,而E是政府不需要的,即e是不合法的存在,他不能存在于社会上,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书中,钱作为一名警察,为了更大的利益,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然而,他却是警届的英雄,是榜样,即使身上背负着无辜者的血。 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势力,不管是黑色的,还是灰色的,他们都是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只要有他们的土壤,你就无法阻止他们生根、发芽、生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此无能为力。等他们长得又大又肥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收割。他们在生长过程中非法攫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这些财富最终还是要交出来,返还给整个社会。” 罗飞道:“那你现在的‘播种’,也是为了将来的‘收割’?高德森就是你选择的种子?” “是的。高德森有能力收拢省城黑道,避免各股恶势力之间持续混战。同时他又不像邓骅那样心机深重,今后不至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只要钱要彬能赢得高德森的信任,我就有把握控制住高德森——”宋局长屈起指节敲击着桌面,满腔遗憾地强调说,“而控制住高德森,也就是控制了整个省城黑道!” 这就是警察的选择,如果是e,他不会这样做,他会直接杀。 你不会恨我,正因为我从不凭私欲抓人。在我抓过的罪犯中,有些人的遭遇令我非常同情,但我仍要将他们绳之以法;而另有一些人,我虽然对其行径极为厌恶,但我却不会动他们分毫。我仅以法律作为执法行为的最高准则,在任何情况下,个人的好恶都不会影响到这个准则。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保持住她的尊严。法律有了尊严,人们才能安心地接受法律的保护,犯罪者也会心服口服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当我以法律的名义去惩治罪恶的时候,罪犯们没有怨言,受害者一方也会感到由衷的欣慰。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Eumenides,我只凭自己的是非观就制裁了那么多的罪犯,那么今天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 这难道就是警察和e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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