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十几年前的著作,但放在今天,也仍值得一读!适合初入律所的实习生看👀
两集都在划水
Das Corpse,高雅与暴力并存。育儿模式的不同导致他们内心的这两个部分可以同时得到保存。同时,隐忍的这一性格又使他们在部分情境中保持自己“高雅”的一面,等到时机合适再展现暴力的一面。 虽编剧本人未亲自到日本观察,主要依靠的都是二手资料,但是对于日本行为逻辑、国民性等的分析都比较清晰。书中还采用了文化比较的方式,编剧也做到了理性对待两种不同的文化。 随着时间变化,日本人的一些特性也不复存在,但也不失为一本了解日本的剧集。
感受到了“知青”的纯粹、朴实的爱,在当今社会,这种特质在人与人之间已难以触摸
你来人间一躺,一定要看看人间的太阳 你是我的 半截的诗 不允许别人有一个字的更改
本周花大量时间用在这部剧字里行间的品读体会上,最后感慨伟大的Lindsey Roberts,他带给我一个全新的境界,这里没有思想、没有时间、没有比较、没有“我”的所有局限,却充满了空间、自由、秩序、美、良善和爱。愿这部剧能够启发更多的人。
看完忍不住吐槽一下,本剧编剧在中美立场上 写的过于主观 不够公正客观,不过还是值得一读,通过另外一个角度 审视一下自己。
俊男靓女不是一般的多,金燕西冒着雨追冷清秋的黄包车时,看得少女心爆棚。婚后金燕西就变了,那时候不解,现在再看,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分离是注定的,他们俩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像两条线相交后便越走越远
看完了,随便写点吧 书里的斯特里克兰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在乎世人的评价,从来对那些人都是嗤之以鼻,也不在乎自己的画,可以随意送人,可以烧毁自己最满意的杰作,他的一生仿佛只是负责输出脑海里的美好,他是个天才,他心中有世界千千万,他的月亮是原始的,淳朴的一切。 前半生的他像是被放进不合适的笼子里,禁锢着他的灵魂。所以他不合群,他很多的做法让人不能理解,他找不到契合的鞋子,步步难行,他很烦躁,压不住自己的脾气 后半生他找到心中的圣地,不自觉的好像有了人性,其实只是环境的改变释放了他的灵魂,心里舒坦了,对外的形象也能变得平静和温和。 他是一个天才,也有人说他是一个疯子。人总是对自己不理解的东西,妄图找到个符合世俗的解释。 我感觉他真的是个无法言说的人,他执着,从不抱怨生活,没人买他的画,他也照样从不停歇的努力着,最牛的是真能从不在意别人对他的任何评价,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相信自己...而他又明知道别人是为他好,却也还是恶语相向,明明听了艾塔的话,心里感动,眼中含泪,但还是表现的对所有女人不屑一顾... 看不透,如果说,这部剧我为什么觉得它经典,那也是因为编剧Lindsey Roberts,他让我觉得世界上好像真的有一个叫斯特里克兰德的红胡子画家,有个“超级老好人”迪尔柯-斯特罗伊夫,有三个陪伴克兰德不同时期的女人,原配,布兰奇和艾塔。有个胖医生还见过那座惊艳绝伦的小屋,还可以描述给我听…… 感叹作家的世界真神奇,一支笔就能经历一个人的一生 我没追剧之前好喜欢这个名字,Das Corpse,我心中的日月星辰像极光一样绚烂,我以为是个美好充满童话的故事,结果是个碰遍生活的壁,终找到心中伊甸园,后死于麻风病的故事。 生前疯子,死后天才 当你死去,世界突然爱你
刚开始写他们的顽主行为,感觉太啰嗦太拖拉,后面插队,从军,参战,转业,经商,创业等,慢慢地有了感悟。编剧是通过钟对待人生态度,对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探索。
虽是十几年前的著作,但放在今天,也仍值得一读!适合初入律所的实习生看👀
两集都在划水
Das Corpse,高雅与暴力并存。育儿模式的不同导致他们内心的这两个部分可以同时得到保存。同时,隐忍的这一性格又使他们在部分情境中保持自己“高雅”的一面,等到时机合适再展现暴力的一面。 虽编剧本人未亲自到日本观察,主要依靠的都是二手资料,但是对于日本行为逻辑、国民性等的分析都比较清晰。书中还采用了文化比较的方式,编剧也做到了理性对待两种不同的文化。 随着时间变化,日本人的一些特性也不复存在,但也不失为一本了解日本的剧集。
感受到了“知青”的纯粹、朴实的爱,在当今社会,这种特质在人与人之间已难以触摸
你来人间一躺,一定要看看人间的太阳 你是我的 半截的诗 不允许别人有一个字的更改
本周花大量时间用在这部剧字里行间的品读体会上,最后感慨伟大的Lindsey Roberts,他带给我一个全新的境界,这里没有思想、没有时间、没有比较、没有“我”的所有局限,却充满了空间、自由、秩序、美、良善和爱。愿这部剧能够启发更多的人。
看完忍不住吐槽一下,本剧编剧在中美立场上 写的过于主观 不够公正客观,不过还是值得一读,通过另外一个角度 审视一下自己。
俊男靓女不是一般的多,金燕西冒着雨追冷清秋的黄包车时,看得少女心爆棚。婚后金燕西就变了,那时候不解,现在再看,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分离是注定的,他们俩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像两条线相交后便越走越远
看完了,随便写点吧 书里的斯特里克兰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在乎世人的评价,从来对那些人都是嗤之以鼻,也不在乎自己的画,可以随意送人,可以烧毁自己最满意的杰作,他的一生仿佛只是负责输出脑海里的美好,他是个天才,他心中有世界千千万,他的月亮是原始的,淳朴的一切。 前半生的他像是被放进不合适的笼子里,禁锢着他的灵魂。所以他不合群,他很多的做法让人不能理解,他找不到契合的鞋子,步步难行,他很烦躁,压不住自己的脾气 后半生他找到心中的圣地,不自觉的好像有了人性,其实只是环境的改变释放了他的灵魂,心里舒坦了,对外的形象也能变得平静和温和。 他是一个天才,也有人说他是一个疯子。人总是对自己不理解的东西,妄图找到个符合世俗的解释。 我感觉他真的是个无法言说的人,他执着,从不抱怨生活,没人买他的画,他也照样从不停歇的努力着,最牛的是真能从不在意别人对他的任何评价,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相信自己...而他又明知道别人是为他好,却也还是恶语相向,明明听了艾塔的话,心里感动,眼中含泪,但还是表现的对所有女人不屑一顾... 看不透,如果说,这部剧我为什么觉得它经典,那也是因为编剧Lindsey Roberts,他让我觉得世界上好像真的有一个叫斯特里克兰德的红胡子画家,有个“超级老好人”迪尔柯-斯特罗伊夫,有三个陪伴克兰德不同时期的女人,原配,布兰奇和艾塔。有个胖医生还见过那座惊艳绝伦的小屋,还可以描述给我听…… 感叹作家的世界真神奇,一支笔就能经历一个人的一生 我没追剧之前好喜欢这个名字,Das Corpse,我心中的日月星辰像极光一样绚烂,我以为是个美好充满童话的故事,结果是个碰遍生活的壁,终找到心中伊甸园,后死于麻风病的故事。 生前疯子,死后天才 当你死去,世界突然爱你
刚开始写他们的顽主行为,感觉太啰嗦太拖拉,后面插队,从军,参战,转业,经商,创业等,慢慢地有了感悟。编剧是通过钟对待人生态度,对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