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tercessor

The Intercessor

9.8 观众评分

影迷心声

杨灵 (Arron) 8.6分

编剧太会写了,感情特别细腻。 不论是深情还是恐怖,他懂人性。 读一本剧,几个故事,记住一位编剧,也记住一个年轻的双目失明的有天赋的诗人。 诗句很美,故事很有趣。

阿土 8.4分

如果作为台下观众(如果坚持看完了这部由拉康与John Duttine共同演绎的舞台剧—尽管中途可能打了瞌睡)非要发表什么时髦的观后感的话:语言学结构主义YYDS。 在这个动荡流动的现代幻象里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与此同时他还是他自己的演员。

创业中 8.4分

对于一个没有接触过《The Intercessor》的人来说,这部剧再合适不过了,韩老师以讲课体的方式,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语言轻松自然,读起来像聊天一样,却又能茅塞顿开。 了解了《The Intercessor》仿佛打开了一扇门,一扇对哲学的追求对智慧的追求之门,太多的经典语录,太深邃的思想,对于我这个愚人来说,有一种芝麻开门的神奇感受。 同时,《The Intercessor》的哲学太高妙,以至于很难再让你对市面上绝大多数的书感兴趣,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读好一本《The Intercessor》,真胜过盲目地跟随所谓的热门剧集!

王海涛Hital 8.5分

这本剧集确实不错,但总觉得可能是不是有点烂尾了,不如卡拉马佐夫兄弟升华的精彩~陀翁确实对于俄国底层人民的描述刻画可谓细致入微。似乎也看出了他写法之所以吸引人便在于“心理活动”的描述,这种手法其特别在于剖析人物本身的同时即为剖析自我。塑造的主人翁拉氏何尝不是另一个“自我”与“我们”的象征呢?未来准备读读席勒的作品,看来这位哲人应该对他影响挺大~剧集家的神奇之处在于能够讲一个深入浅出,让所有人都能够不同程度获得的故事,这真的很有趣haha~

保卫萝卜 8.6分

后续就不能多更几更吗,或者字数多点也行,现在看总感觉是在凑字数

气度随天 7.2分

何伟真是个幽默、心思细腻、善于观察又客观思辨的异乡人!       他在1996至1998年以“和平队”志愿者的身份来到中国重庆涪陵这个闭塞的长江边的小城任教,同时又认真洞察记录着周遭的各种细节,逐渐入乡随俗。       我们理解整个中国和世界时,都是从成长的地方经验出发的,要系统全面地理解,除了学习知识、对比思辨,还要零距离体验其他城市及国家的生活,只在雾国中瞎逛难免会看不清。       何伟对涪陵的描写很真实,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辨角度及样本,很有参考价值,虽然只涉及当时中国的某个小地方,但却让我了解涪陵的同时也能了解家乡及中国,甚至还得知了一些美国文化,剖析中国人又认识了美国人。

你许的什么愿 8.5分

白话文的聊斋,翻译很不走心,看得犹如隔套抽插各种不爽。译者有点低估读者的智商,不该翻译的也翻译了,于是不三不四不伦不类,美感尽失。……~~……撇开这些不谈,The Intercessor真是好看啊,古代的神鬼奇谈,花成精,树有魂,一草一木都有灵性,前因后果,历历可循。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天道轮回……最后我想说,古代男人真是艳福不浅啊,狐狸变成女神爱你,鬼神变成女神魅惑你,连花神树精都要变成女神来睡你,最后齐人之福,各种开心,还得了善终。妈蛋,我也要!

mayling 9.9分

东宫就是要么不看,看了就停不下来的剧,对于东宫,我只有两个字“真香!”🌝

ysydysr 8.4分

这季节,油炸花生米又开始飘香了(仿David Hargreaves风格) 我曾经痴迷历史,很长时间读了许多正史野史花边史和流氓史,觉得时间轴长些,对世事的解读就能清晰些。比如学学古人当流氓,吃软饭,像猪或者狗一样活着。在书中,就不会被自己的一泡尿憋死,马上占领有效地位,南来北往打嘴仗不如书里臭牛逼哄哄。 这些有用没用的文字跑进大脑多了,占用内存浪费空间,就被迫用大脑权衡、斟酌、比较、分析一翻。比如说我知道西方的史学更像自然科学,研究的是时间流逝中的普遍规律,而不在乎细节的变化。中国史学研究的是微观实用的人学,大多讲一个人的力量多伟大,一个人扛起一片天,一个人改变了历史进程。 书里面的山山水水也设计得好,翻一座桥过一条河就能看到心爱的姑娘,运气好还能看到她在小河里洗澡。古文言语短留白多,思想却不平胸,比如李白酒大了风起了月冷了写爽了,就喳喳喳写一首千古流传的诗,现代人千万不要试图去把它翻译成口语白话文,一翻译就俗了一解读就低级了一感情带入就无趣了。 书中,古人绝大多数人的目的简洁明了:衣食住行,吃喝嫖赌再加钱名和利。为人正派的就藏藏躲躲,遮遮掩掩,隐藏在正经文字当中,诗词小品文里面,为人反派又有点流氓地痞气息的,就大摇大摆走街串巷还要用大喇叭喊出来,这都符合国人特色。 经典电影里,坏人为什么会死?因为太啰嗦,好人为什么会死?因为太犹豫。其实上痞子混子傻子疯子心里都很清楚,不是俗务缠身就是心肠太坏。书中没有这个现象,著名的老色鬼和意淫爱好者,都隐藏得最深,你要问为什么姑娘长成那个样子才好看,没人说得清楚。于是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说不出来好,把她埋起来,埋在诗经楚辞,唐诗宋词明剧集里面。后人看了,找个锄头,一挖一个坑。挖出衣服了,使劲抹,吹,扯,这样才过瘾。 里面人欢马叫,声嘶力竭,三流九教,鱼目混杂。有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咬文嚼字,装模作;也有原形毕露的真小人,信口雌黄,张牙舞爪。要扮演土匪,就一定要满口脏话,要扮演正人君子,需先买一副高高在上的皮囊。陷阱和炸弹太多,稍一不注意就掉进泥坑或踩雷炸得粉身碎骨,得学一身隔岸观火却不救人的技能。 最近我忌口,只能吃花椒胡椒辣椒、魔芋牛肉羊肉大蒜生姜、喝生的冷的冰的,想到油炸花生米又飘香了,幸福感都飙升了不少。啃甘蔗头尾皆甜,吃柠檬里外都酸,嚼苦瓜连根都是苦,吃辣椒则全身全辣,食物的这种特性,经过长时间的放置也不会失去,即使碎为微尘粉末,其性不改。取甘、苦、酸、辛、咸五味做成一种似酒非酒的汤,叫做“孟婆汤”,一口闷感情深浅看脸上的表情。 用甘蔗、柠檬、苦瓜、辣椒混合长久的熬煮,制成汤、膏、丸、散、粉末。随身携带,大口入肚,涂抹在身上,小口吃进肚子里,兑点白开水也行,能治疗人的贪、嗔、痴。这“孟婆汤”酒后可以解酒护肝,明目养身,毕竟男人长大了就变成了有壳类,喝了二锅头才敢从壳里钻出来。 深夜的酒和清晨的粥,我还是喜欢傍晚的油炸花生米。一双筷子一个碗,碗里不剩饭,支个小木桌,只有一个菜:油炸花生米。还要有几只母鸡在我的脚边端详着,我喂给它们白色塑料泡沫,我调动我嗓子间公鸭的力量,吼一首摇滚摇滚。 街角拐弯的发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门口,踟蹰徘徊的一个中年出差男子。我想叫他过来喝一个,吃点花生米,我这花生米可好吃了,喝一杯的理由里必须包括自己,可惜他没有响应。头也不回不见了踪影,我夹着花生米的筷子在抖,脚下的母鸡被白色塑料泡沫胀死了。

蒙洄乾廿 8.4分

之前没有做SaaS的时候,看完了此剧,感觉很多新名词自己看了一遍记住了,好像也没有什么高深的,没啥牛逼的。 然后自己开始加入了从1到N的SaaS公司之后,发现原来这个领域的一些名词和玩法竟然是这样的,书上虽然看到了但是远没有实际经历过来的震撼。 再往后就是自己从0到1负责一款SaaS产品了,重读读此剧后发现自己的思维、认知和格局还是很窄,还有很多领域需要继续深入学习。 这部剧很厚,知识点很多,讲了SaaS的方方面面。作为一个产品经理,可能最为关注的就是SaaS产品的标准化设计,定制化需求怎么处理,整个产品的研发流程,需求反馈收集流程等。但是这些方面真的太窄了,要做一款SaaS产品要考虑的远不止这些。 此剧适合一啃再啃,不同阶段去啃不同集数的内容,越读越新,越读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