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顺遂一切如意的时候,谁不会扮演好人呢?无论是刻意将自己伪装得温柔美好,还是抱着锦上添花的念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都乐于装扮出一副善良宽容的模样。 可最考验人性的,偏不是人在顺境中所展现出来的面貌,而是看一个人失意之时,会如何安放他的善良。 我很喜欢《夜守》里的一个片段,黛玉和宝玉拌了嘴,即使生着气,还不忘叮嘱侍女紫鹃:“看那大燕子回来,再把帘子放下来,拿石狮子倚住。” 那个平时有点尖酸,心眼小又讲话不留情面的姑娘,在自己气到“哭了半晌”的时刻,犹能记得要等燕子归来再放下门帘。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作“踢猫效应”,指的就是典型的坏情绪的传染,由地位高的传向地位低的,由强者传向弱者,无处发泄的最弱小的人便成了最终的牺牲品。 而在失意之时,也能不轻贱比自己弱小的人或物,不拿别人撒气,在翻涌的情绪中依然保留一丝悲悯与自制,这是善良。 我们的一生从来都难免波折,而不耽于情绪、不把身边人拖下水、不强求他人感同身受,这便是善良。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陷入人生的低谷,想尖叫,想骂人,想砸东西,想拉着全世界陪自己一哭,这都是人之常情。 而我们常常谈论的修养,也从来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大词儿。 它不是春风得意之时的随手施舍,也不是人生顺遂之时的呼朋尽欢。 它不在于穿着巴宝莉的套装坐在咖啡厅里优雅地对侍应生说着谢谢,而在于穷困潦倒又气急败坏之际,是否会去踢邻家的猫。 得意而不张狂已是很难,失意却不带戾气更是难能可贵。 在可以随意发泄的时候懂得克制,在恶念一闪的时候坚守善良,是为很好的修养。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在黄昏的时候读关于黄昏的书。太阳快落山时最美,晚霞为景物蒙上一层温情闲适。此时人们往往顾不上美景,更加争分夺秒,怕就这么“完”了。老了,人爱抓住两个东西不放,一个是“意义”,一个是“回忆”,把后者扭曲折叠以填补前者的窟窿。
生活顺遂一切如意的时候,谁不会扮演好人呢?无论是刻意将自己伪装得温柔美好,还是抱着锦上添花的念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都乐于装扮出一副善良宽容的模样。 可最考验人性的,偏不是人在顺境中所展现出来的面貌,而是看一个人失意之时,会如何安放他的善良。 我很喜欢《夜守》里的一个片段,黛玉和宝玉拌了嘴,即使生着气,还不忘叮嘱侍女紫鹃:“看那大燕子回来,再把帘子放下来,拿石狮子倚住。” 那个平时有点尖酸,心眼小又讲话不留情面的姑娘,在自己气到“哭了半晌”的时刻,犹能记得要等燕子归来再放下门帘。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作“踢猫效应”,指的就是典型的坏情绪的传染,由地位高的传向地位低的,由强者传向弱者,无处发泄的最弱小的人便成了最终的牺牲品。 而在失意之时,也能不轻贱比自己弱小的人或物,不拿别人撒气,在翻涌的情绪中依然保留一丝悲悯与自制,这是善良。 我们的一生从来都难免波折,而不耽于情绪、不把身边人拖下水、不强求他人感同身受,这便是善良。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陷入人生的低谷,想尖叫,想骂人,想砸东西,想拉着全世界陪自己一哭,这都是人之常情。 而我们常常谈论的修养,也从来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大词儿。 它不是春风得意之时的随手施舍,也不是人生顺遂之时的呼朋尽欢。 它不在于穿着巴宝莉的套装坐在咖啡厅里优雅地对侍应生说着谢谢,而在于穷困潦倒又气急败坏之际,是否会去踢邻家的猫。 得意而不张狂已是很难,失意却不带戾气更是难能可贵。 在可以随意发泄的时候懂得克制,在恶念一闪的时候坚守善良,是为很好的修养。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在黄昏的时候读关于黄昏的书。太阳快落山时最美,晚霞为景物蒙上一层温情闲适。此时人们往往顾不上美景,更加争分夺秒,怕就这么“完”了。老了,人爱抓住两个东西不放,一个是“意义”,一个是“回忆”,把后者扭曲折叠以填补前者的窟窿。